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特困学生是青少年中的特殊成员,向他们伸出温暖之手,献出一片爱心,援助他们完成学业,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为此,安化大学生村官携手新华网组织“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爱心活动,为了更好的将该活动坚持下去,并保护帮扶双方的权益,特签订此帮扶协议书,望帮扶双方共同遵守: 帮扶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帮扶人自愿开展帮扶活动,不受外界干涉,自愿付出,并怀有一颗不图回报的爱心。 二、帮扶人愿意资助被帮扶学生就学,期限至少一年。如一年后不愿再帮扶该学生,应提前三个月向所联络大学生村官提出,并说明原因。 三、帮扶人以现金方式资助被帮扶学生学杂费 元/学期。 四、帮扶人与帮扶对象保持书信、电话等联系,从心灵深处引导他们勤奋学习、健康成长,长大成人。 五、帮扶人或其家庭、单位邀请被帮扶学生外出时,需告知所联系的大学生村官,并取得被帮扶学生家长同意。 被帮扶对象的责任和权利: 一、被帮扶对象要有一颗感激的心,把捐助者的爱心化作学习的动力,珍惜机会,刻苦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向捐助者汇报。 二、被帮扶对象要自立自强,不能被动接受捐助,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热爱劳动。 三、被帮扶对象要勤俭节约,不乱花来之不易的捐助款,要把每一分钱用在学习和生活上。不攀比,不骄傲,多帮助其他同学。 四、被帮扶对象每学期末如实向帮扶者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被帮扶对象不准直接或者暗示向帮扶者索要金钱和其它物品,如果确实是有特殊困难的,而且捐助的款项不够解决的,应先向联络大学生村官汇报,通过其与帮扶者协商后解决。 六、被帮扶对象能够理解帮扶者的困难,如果帮扶者无法继续资助,不能因此而产生抱怨情绪。 七、被帮扶对象有一颗感恩的心,在今后自己长大有能力后,再去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本协议一式三份,帮扶人、被帮扶人、联络大学生村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被帮扶人不再读书时终止。 联络大学生村官: 电话: 帮扶者(签名): 被帮扶者(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