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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2013-1-12 09:50| 发布者: 黄萍| 查看: 10333| 原作者: 益阳市专治办|来自: 益阳在线

摘要: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三项工作摆在 ...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市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把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三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查处工作情况

  (一)整合资源,不断完善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领导机制。湘纪办发〔2012〕7号文件下发后,市专治办迅速成立了办案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案件查办工作格局。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2.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举报机制。畅通群众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渠道,在全市推行了“密码举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的暂行办法》;以“中国·益阳”门户网站为依托,开通“益阳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栏目。今年以来,共收到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举报20多件,使案件渠道进一步拓宽。

  3.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为快速有效地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建立了办案工作“一体化”协调机制。在办案力量上,在办案程序上,在办案手段上,以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为依托,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部门的职能优势,今年以来,我们查处的一些工程建设领域大要案件,都是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部门办案手段优势,并综合加以运用的结果。

  (二)严明纪律,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

  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比较典型案件有:

  1.资阳区住建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根据市拆违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对资阳区住建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件展开调查。经查,资阳区住建系统违纪违法系列案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涉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二是涉嫌挪用公款、贪污贿赂、非法占有;三是涉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四是涉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投资入股工程项目谋利。此案共查处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2.大通湖区城投公司违纪系列案。根据群众举报和省纪委交办,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大通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区城投公司)违纪违法系列案展开调查。对区城投公司总经理、区规划建设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4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注重预防,在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拓展工作领域

  1.以查促教,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为向群众表明市委、市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在11月13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把促进发展的经济责任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时时扛在肩上。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案例为题材,着手拍摄警示教育片,制作光盘,下发到全市各级各单位,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告诫全市党员干部。

  2.以查促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今年7月,我们对全市89个重点项目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全面彻底排查,深入查找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了项目排查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和督办。同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不同系统清查行动,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中心城区集中整治违法建筑和打击地下开发专项行动,处理党员干部33人,拆除违章建筑48处,收缴罚款836万元。

  3.以查促建,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将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先后出台和落实了20多项制度。强势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目前,我市桃江县、沅江市、安化县和中心城区及市直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土地拍卖、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交易,都统一进驻中心交易,并按照“统一进场、办管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运作机制进行“阳光”操作。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管”、“监”、“办”分离,从源头上促进高效廉洁行政。同时,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切实加大重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重大项目情况档案和情况通报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廉政合同、廉政承诺、廉政法治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廉洁工程监督机制。

  二、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情况

  (一)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完成。省专治办布置专项清理工作以后,市专治办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等单位召开了专项清理行动会议。根据益阳市实际情况,5月28日向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清理内容,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组织安排,提出了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收到通知后积极落实项目自查,全面推进专项清理工作。7月底,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完成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材料。

  (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增强责任主体意识。今年5月下旬,市专治办督促市招标办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中培训班。此次培训提高了建筑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了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参与招投标行为,增强了各监管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好遏制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发生。

  (三)注重相互衔接,确保了工作实效。结合实际情况,市专治办认真做好专项清理工作与重大项目报告制度的衔接,加强现场有效监督,把握重点,提高效率,对工作进行了合并安排。通过核查现场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核查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等多种手段,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针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全市共排查项目246个,排查企业328家。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项目29个,企业44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53.6万元,罚款金额56万元,限制或取消市场准入企业14家,取消中标合同项目7个,停业整顿项目1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四)坚持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行为。一是实行公告制度。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招标人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督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益阳市招标办延长公告时间,公示中标结果,扩大透明度。二是推行招投标企业信息备案制度。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及时登录在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方便各监管部门共同监督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形成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的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建立证件保管制度。在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以便在评标时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询。一旦中标,项目经理证交由市招标办保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同时,市专治办会同市招标办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于中标备案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人证相符。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投标保证金的交退程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增加了围标串标和挂靠的资金风险。

  三、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一)成立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由市纪委牵头抓,各部门协调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经信委,办公室人员由市专治办、市经信委、市信息化办公室组成,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同时,办公室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工,提出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并要求统一部署,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行动迅速有效。为了加快工作进度,我市先后召开了市直单位和区县(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下阶段工作。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科长、区县(市)分管领导、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专治办负责人、工信局局长、电子政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书记到位讲话,提出任务和工作要求。针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惑,以及各部门、区县(市)反映的一些政策、业务开展、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难以回答、解释清楚,市专治办派专人带领市经信委、市电子政务办上门到省专治办、省经信委进行了详细的请教和咨询。回来后,我们又召开了市直参建单位和区县(市)座谈会,就大家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迅速启动,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出台细则,规范操作办法。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益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益纪[2011]18号)。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结合中央、省专治工作文件印发了益阳市《信息公开、信用信息指导目录》和《信息公开共享规范》两个指导性文件。为我市各参建部门完善项目信息公开目录、信用信息目录和规范信息公开标准样式,顺利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和操作指南。

  (四)加强指导,信息收集顺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信息收集和发布是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我们始终把项目信息的收集作为开展工作的牛鼻子抓紧抓实抓好,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我们建立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人员QQ群,定期在群里发布工作信息,解答有关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各单位、区县(市)项目信息的收集。根据省专治办的统一部署,2011年11月19日我们组织首批参建单位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共160多人参训,聘请省里领导、专家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省经信委领导杨宪法副巡视员亲临指导。2012年6月13日又组织具体录入人员、审核员近100人参加了省专治办进行的业务培训。目前,信息收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全市开设信息专栏60个,发布项目个数6059条,收集项目信息171146条。

  (五)强化督查,确保完成任务。市经信委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将调度情况及时向市专治办、市领导小组领导进行汇报。市专治办对工作任务重、工作开展较慢的单位,直接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单位一把手通报,引起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专治办还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调度、总结前段工作完成情况,部署、落实下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了全面完成省专治办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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