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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力定义的思考
2013-4-23 09:31|编辑: 王玲|作者: 杨小沙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22787 |举报

一、 生产力不应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

 

  关于生产力,哲学、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辞海》中是这样定义的:“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这实质上反映了西方文化中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观点。错误的定义导致了错误的行为。50年代大批经济学家马寅初的“人口论”,随后搞“毁林开荒”“毁草种粮”“围湖造田”等都是这种观念造成的。人们以大自然的主人自居,以征服大自然为已任,而且误认为大自然的资源是取之不尽的,于是过度采伐森林、乱采乱挖矿产……。

目前,在人类财富大量增加的同时,人口爆炸、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全球性难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存。人们已开始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的竭泽而渔的增长方式进行反思。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态度。归纳起来有三种:顺从、征服与和谐。持顺从态度的人们认为,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不是向大自然去索取,而是等待大自然的恩赐。哥伦比亚的美斯蒂索人和印度人对自然就持这种宿命论的态度。如果人们在大自然面前表现得无助无奈,那么他们往往也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社会。持征服态度的人们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要驾驭和制服大自然,从征服自然的斗争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在诸多西方文化中,特别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地区,人们常常持有这种观点。特别是在美国,自然与物质世界应当受人控制并服务于人的观点占据着主导地位。这种文化强调人是一切的尺度,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最能体现人性本质的是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制服自然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智力、体力和技能,人类通过能力不断地提升自己,以达到支配和主宰人之外的一切的地位。持和谐态度的人们则认为,人与自然是朋友,人应与自然融为一体,人对自然有一分尊敬,但同时也利用自然的力量造福人类,但不能过分利用自然。在亚洲大部分地区,强调所有的生命形态和无生命物体的相互和谐与统一是相当普遍的观点。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主张“天人合一”,在印度佛教传入后,这一思想得到丰富和加强。近代以来,西方的强势文化不断地覆盖全世界,他们凭着雄厚的经济势力,把他们的观念、做法、生活态度覆盖全球。使大多数人们逐渐接受了他们的主要观点。我国自“五四”运动以来,一些仁人志士高举反传统文化的大旗,引进了民主与科学的思想,也接受了他们对待自然的观点。以致我国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生产力这个名词的定义与我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格格不入。既然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显然是把自然看作是敌对的,要不敌对是不用征服的,就象我们征服敌人、改造战犯一样。的确,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多好处。最近几百年来,世界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我们人类带来很大福利。今天我们这个世界,100年前你能想像吗?这就是西方科学技术带给我们的福利,可带来福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严重问题,比方说,气温变暖,淡水缺乏,生态平衡破坏,人口爆炸,动植物灭绝等一系例重大问题。让我们自己想一想,如果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我们人类前途发展就有困难。伟大的思想家恩格斯早就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德国伟大的诗人歌德也曾说过,大自然不会犯错误,犯错误的是人。这两句话很值得我们体会,就是自然界不犯错误,有错误,问题发生在人的身上。所以我们要对生产力这个名词重新定义。这不仅是基础学科基本名词的基本概念问题,而是人类对待自然的观点、态度问题,也是关系到人类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

 

二、 生产力应是人们认识自然、与自然平等相待、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能力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了,我们不是自然的主人,人不能也不应该以主宰自然、征服自然为已任,不能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不能单一地把谋求人类发展作为唯一目标。人类必须尊重自然力,与自然协调发展,长期共存。都江堰水利工程历经数千年而不坏,就是人娄利用自然、顺应自然的成功范例。中国造园艺术讲究“虽由人工,宛若天成”也是这种观点的体现!

我们不能把自然当作奴隶,更不能当作敌人。自然是不能征服的,那么怎么办呢?我们人类衣食住行所有的东西,都是从大自然来的,我们只有向大自然伸手要,我们才能生活,否则的话我们活不下去。不征服的话,怎么办呢?不征服只有一条路,就是我们与自然做朋友,我们要合一。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主导思想是讲人与大自然应该和谐相处,做到“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在我国的哲学史上是很重要的一个词,但解释很不一样,这里,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我们要统一、合一,不要成为敌人。一句话,就是要同大自然浑然一体,利用自然,顺应自然,作自然的伴侣、朋友。大自然化育着一切,人类不可能超越自然。人类也是大自然的儿女,我们人类从自然的“一”中来,最后又回到自然的“一”中去。当然,我们古代也有征服自然的想法,如春秋战国时荀子主张“治天以胜之”。他想把天胜掉,想战胜自然。这想法也是当时诸子的想法之一。现在事实证明,你要征服自然,你要治天,必定为天所治。既然征服自然的道路走不通,那么我们就按东方文化的主导思想“天人合一”的要求来为生产力下定义:“生产力是人们认识自然,与自然平等相待、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能力”。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重新调整我们的态度,这是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是大非问题。

人类的行为不仅要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而且对于自然界也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如果我们没有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盲目地、无休止地征服自然,那么反过来,受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但是,我们往往只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去规范人对自然界的行为,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在道德方面的规范显得十分薄弱。这对于保护资源、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大大不利的。严重的环境问题迫使我们要重新进一步考虑人和自然的关系,我们人类对自然界也要承担道德义务。 
  首先,我们要批判人类中心主义,提倡天人合一人类中心主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莎士比亚在《哈母莱特》一剧写到“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主宰”。人类中心主义认为,道德只对于人才存在,在人类生活之外,并不存在道德关系。因此,人要征服自然,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人的利益服务。人类中心主义实际上是十足的主观唯心主义自然观,是一种反自然的观点。由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的人类沙文主义,主张对自然资源无休止地索取和掠夺,忽视了人对自然的义务,把人摆到了与自然界对立的位置。 
  然而,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观点,则是人和自然应该和谐相处的朴素真理。东汉时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说过:人,物也。物,亦物也。虽显贵为王侯,性不异于物。人确实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有什么理由不同自然界和谐相处呢? 
  无数经验、教训向人类证明:人固然是大自然的主人,但是,享用自然并非人类的特权,而是一切物种共有的权利。善待自然,这是现代文明人的共同呼声!从道德角度上,我们把传统的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重视道德保护资源、环境的功能,这正是人类道德水平进步的重要标志。 
  其次,我们不仅要强调法律的功利性,也要强调道德的功利性,并把它自觉地运用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去。 
  道德和法律是两个交叉概念。不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还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我们都会发现:有时,违反道德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相反,有时,违反法律的行为,并没有违反道德。对于后一点,好多人想不通,特别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这种例子屡见不鲜。毒蛇、猛虎是害人的,中国自古就有斩蛇、打虎的佳话,这种传统美德流传至今。但是,现在你滥捕毒蛇、打死老虎是违法行为啊!这类事实,确实让人痛苦。有什么办法呢?法律是具有社会功利性的啊!但是,难道道德就没有社会功利性吗?只不过道德的功利观念没有法律的功利观念变化得那么快。既然我们晓得由于毒蛇、老虎这些害人虫的迅速减少,生态环境失衡,从而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并把这些行为视为违法,那么,这些行为也应作为违反道德来谴责。人们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道德观念是要变一变了,应该提高到这样一个境界:那些污染环境、掠夺自然资源,从而破坏大自然和人类和谐统一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是不道德的。 
  现在,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难道我们不应该认为像滥捕毒蛇、随便打虎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也是不道德的吗? 
  我们重视道德在人和自然关系中的功利性,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为什么我们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非难较多,而对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较少道德谴责呢?特别是在动物界,莫说打死一只老虎,人们拍手称快,因为为民除害了。谁为打死一只小白兔而怜悯呢?这不正好美餐一顿吗?为什么要心太软呢?看来,佛家的不杀生的思想,我们现在要多多从保护资源、环境的积极方面去理解,要慈悲为怀啊! 
  最后,提高人们在人和自然关系中的道德境界,关键在于提高人们的科学素质。据美国专家列登立说,欧美国家的环境状况比较好。他承认,比如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时候,环保问题十分严重,但后来,由于科学的普及,政府的得力宣传、教育,环境状况得到了根本改观,现在,保护资源、环境已成为美国人爱国的一种体现。从我国来讲,古代科技文明,确实是让我们骄傲。但是,我们近代落伍了。正如愚昧是无知的代价一样,无知是愚昧的前提。不能设想:一个在科学知识方面贫乏的民族,能够自觉地去承担保护资源和环境的道德义务!

    

作者:杨小沙 大学本科学历 先后在《中国能源》、《中国电业》、《供用电》、《地方电力管理》、《华北电业》、《大众用电》、《电力技术经济》、《华中电业》发表论文十几篇。

  通讯单位:湖南省益阳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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