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执行力强弱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成败。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履行党的监督职能的基层监督主体,应该准确定位,把握重点,突出主业,增强自身执行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当前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误区和偏差 近年来,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求,积极落实上级纪委的布置和安排,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主力军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贯穿于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实施全过程,渗透到工作落实各环节。随着反腐倡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导致基层纪委在实践中或多或少定位不清,把握不准,导致自身执行力不强。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如下: (一)大包小揽,当“万金油”。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威,群众威信高,因此各项具体工作都安排参与,重大决策必定到场,把纪检监察机关视为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包打天下的“万精油”。一些属于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招投标监督、安全生产督查、环保整治、财务清理等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本应协调配合,但在实际上往往要“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既“吹哨”又“踢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混淆不清,弱化了监督职能。 (二)冲锋陷阵,当“开山斧”。有些地方把难于处置的工作归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揽总,把复杂的矛盾交由排查化解,把棘手的问题交给调查处理。哪里工作阻力大、矛盾多、压力重,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到哪里主抓主管,习惯于借助纪检权威和手段去平息矛盾、化解纠纷、扫清障碍、推动工作。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计划生育甚至查违控违拆违等工作也少不了由纪委负责,做牵头人。哪里麻纱哪里去,哪里需要哪里跑,无形之中把纪检监察机关推到风口浪尖,重压之下无暇顾及“责任田”,处于尴尬之境。 (三)遮风避雨,当“安全门”。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一些违纪事项变换花样到纪检监察机关去“请示”、“备案”。有的地方将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片面地理解为为经济发展大开“绿灯”、做“保护伞”。尤其在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等工作中,认为只要邀请纪委参与了,就有合法性和权威性,使其充当保护工具。 (四)墨守成规,当“留声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甘于墨守成规,习惯按部就班,思想教条,作风不实,怕得罪人,对上级政策要求只起“传声筒”、“留声机”、“二传手”的作用,对交办的工作满足于应付了事,不能落到实处,特别是区县以下的纪检组织,有的连应付工作都困难,更谈不上结合实际创造性执行;有的没有科学统筹意识,过多承担了部门负责的一些具体工作,致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情况少,日常监督少,从制度上监督少,造成监督“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而不是从源头上、制度上、根本上去考虑如何实施有效监管。 以上牵涉基层纪委似是而非的种种现象和做法,究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既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工作方式方法原因。从基层纪委系统内部执行条件来看,主要存在定位欠准确、操作有失准的问题。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理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但一些人误认为只要涉及经济领域,事必躬亲、事事必管才是围绕中心,凡事必管、全面出击才是服务大局。由于自身定位不准,在具体操作中难以把握尺度,加上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老工作要继续抓,新部署又不断下达,任务叠加,孰轻孰重,谁先谁后,造成执行困惑。从外部执行环境来看,主要存在认识有偏差、机制有障碍的问题。由于目前基层纪委独立性不强,隶属关系难以理顺,制约关系较为复杂,基层党委、政府有意无意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来使用,无论是业务工作,还是中心工作,或多或少要受到制约影响。有时在工作中既要当“运动员”,又要当“裁判员”,削弱了作为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 二、增强基层纪委执行力的途径 基层纪委要适应当今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执行力为抓手,立足本职岗位,把握基本规律,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树立执行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是树立科学的反腐倡廉理念。必须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切实确立大局、民本、统筹、创新四种理念。大局理念是方向,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民本理念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统筹理念是方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创新理念是动力,要求为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提供经验。二是营造浓厚的落实文化氛围。提高执行力,是树立权威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腐败蔓延的情况来看,更多不是没有法而违法,而是有法不依,有制度不执行,缺少落实文化氛围。时下缺少正义感和正义感氛围,存在宽容甚至羡慕腐败的官风,社会上也没有形成“人人喊打、人人真打”的局面。在完善党风廉政惩防体系过程中,要培养让廉政制度刚性起来的落实习惯,营造落实文化,提升执行效果。我们不是缺制度,而是缺让制度活起来的机制;不是缺要求,而是缺让要求具有约束力的办法;不是缺文件精神,而是缺让文件精神生根的土壤。因此,要用“落实文化”来教育人、引导人,用铁的纪律来抓好落实,谁不执行就追究谁,上下同等,人人平等,树立执行权威。 (二)突出执行重点。一是在突出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注意拓展领域。党章赋予了纪委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这是纪委工作的基本内涵,由此派生的种种工作属于外延。纪委扮演的角色就是拿利剑、拿鞭子,当好监督员。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查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尽快解决,对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要重点监督,对事关大局的体制机制改革要着力推进,不能缺位。要站稳监督立场,不能错位,不能当“运行员”,不要把本该相关部门完成的工作揽到自己头上;不能越位,不要当挡箭牌,要在监督中创新,在监督中掌握规律,在监督中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在突出服务大局的前提下注意改革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要讲党性原则,在落实上级政策上不能含糊,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自觉把反腐倡廉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整体进程中来推进。做到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在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上不能讲价钱、打折扣,不能含糊、讲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同时,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鼓励改革创新,做到服从而不盲从。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把握执行分寸。一是要统揽不包揽。在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要通盘考虑,总揽全局,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二是要牵头不出头。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注重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反腐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自身组织协调优势,加强对部门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三是要履职不失职。开展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要了解自己该做什么,要怎样做;把监督重点放在用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上,了解监督对象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四)强化执行保障。一是整合资源。要科学合理配置和使用各种监督资源。首先,把握腐败与反腐败在信息分布和激励机制方面的基本特点,畅通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及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确保党的专门监督机关与人民群众交流渠道的畅通,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其次,要把各种反腐主体有效整合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认清各种资源在反腐倡廉中的独特优势和局限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引导社会公众认同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全社会敬廉崇洁的氛围。二是科技反腐。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将现代科技运用到工作各环节,搭建信息化网络平台,尽快建成电子监察和各项业务工作平台,将现代科技运用于监督全过程。加大科技应用力度,运用科学原理,规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构,建设纪检监督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和数据信息库,加强通讯技术、财会审计技术、影像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应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三是要激化基层纪委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散、软、弱的状况,要在完成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区县机关实行“大室制”,保持现有内部设置称号,对人员力量进行集中整合为三大块,即分为教育干部、查处惩治与行政监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对区县以下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基层工作室,由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统一组织调度,督促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把工作效能情况与干部考核、培训、选拔、任用相结合构建反腐倡廉绩效科学评价体系。科学设计反腐倡廉绩效评价指标,制定一套反腐倡廉建设科学评价方法,对反腐倡廉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动态检测和科学客观的评价,通过准确、客观的数据综合反映廉政建设实际进展和成效,动态调整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指挥棒”、“度量衡”和“推进器”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廉洁、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督干部队伍准入制度。选调熟悉财经、金融、法律、审计、信息等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机关,逐步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探索建立纪检监察职业资格考试和晋升制度,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干部科学考评机制。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规范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把干部考核与培训、选拔、任用相衔接,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