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生鲜灯”,益阳做到了吗?一起来看→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行,明确各类经营主体禁用“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照明等设施(俗称‘生鲜灯’)”。 益阳市场“撤灯”了吗? 还在使用“生鲜灯”吗? 一起来看 近日,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商务部门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商务系统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禽肉店、蔬菜水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及卤菜熟食店为整治重点区域,全面排查照明设施,督促经营主体及时更换违规照明设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227家次,检查农批市场、农(集)贸市场114家次,责令119家经营主体限期更换“生鲜灯”5076盏。同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7家农贸市场50个经营主体更换“生鲜灯”120盏,改造线路、更换灯罩灯具30家。
目前,“生鲜灯”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大型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已基本整改到位,益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推进“生鲜灯”整治,依法打击“生鲜灯”违规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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