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桃江县一名六年级学生在江边乱石滩玩耍时,意外溺水失踪。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当前又到了青少年溺水事故易发期。笔者以为,有三项工作必须到位,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悲剧的重演。 一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青少年天性好动,又缺乏相应的社会经验和防范知识。有的自认为会游泳,过分自信,不顾野外水情,盲目野泳、盲目救援。因此,家长和学校在日常宣传中,要在孩子心中种下警惕的种子,通过加强课堂教育、家庭教育、危险河段警示教育等形式,形成防范溺水、热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二是家长和学校要加强管理。家长和学校要承担好监护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孩子的活动信息,多敲响防溺水安全教育警钟,讲解溺水事故案例以及野泳的危险、防溺水的经验、自救的技巧等,让他们养成防溺水的习惯,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对有野泳计划苗头的和正在野泳的,一定要多劝劝、多吼吼、多“骂骂”,尽快制止这些不当行为,把孩子引导到安全的游泳场馆,让他们普遍掌握游泳技能,降低野泳溺水风险。 三是部门和社会要联防联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学生防溺水责任机制。紧盯江、河、湖、库、塘、公园水系等重点水域,绘制溺水风险点警示图,设立安全警示牌,配备救生器材,确保防护设施不缺损。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家校联动,建立巡查队伍,设立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员巡查劝阻,明确履责主体及具体警示、巡管、隔阻措施,村(社区)、志愿者等补位监护,开展地毯式、清单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鼓励民众举报青少年的野泳行为,确保巡防力量不缺位。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完善学校、公共游泳设施等建设,加强游泳师资力量训练,为青少年学习游泳创造条件。学校可适时开展游泳教学,暂时没有泳池的可以借用、租用场地,师资不足的可以培训教师、外聘教练。家长也可以带孩子到合规合格的公共泳池安全玩水。同时,还可以组织青少年参加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爱国主义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满足他们丰富课外文娱生活的需求。 防溺水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我们不能以应急思维来应对青少年溺水事故,而应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常态长效抓好预防教育和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家庭、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力量,用心用情用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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