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一直以来的协调和理解。”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杏给市某小区业委会的陈大哥发去微信,表示感谢。陈大哥很快回复:“我们做这些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你们法官才是无私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谢谢。” 2023年上半年以来,李杏与陈大哥等业主相识,并协调解决了业主们所遇到的问题,回想起这段经历,她不禁感慨万千。以下是李杏的办案手记,自述她与127户业主的故事。 5年了,物业公司不退还押金 2023年1月某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突然收到十几个案子的立案材料,我感到有些意外。当翻看材料后,发现原告都是同一小区的业主,他们要求物业公司返还装修押金和出入证押金。我查看系统,发现相同情形的案件已有立案,并经过了法院判决,目前还在二审审理中。 在跟大厅里一位姓陈的大哥交谈后,我得知他是小区业委会的一员,该小区的业主大都是2017年装修入住,装修时每户业主要向物业公司缴纳2000元装修押金和150元出入证押金。但已经过去近5年了,押金却没有退。他还告诉我,今天来的业主只是一小部分,还有百余人。于是,我请陈大哥帮忙搜集这些业主的情况和诉求,方便法院整合信息安排诉前调解和下一阶段的立案。另外,来立案的十几位业主听取了我的建议,同意等类似案件的二审结果出来后,再一同调解或诉讼。 小区业主代表认可了核对结果 3月初,类似案件的二审判决物业公司应当返还押金。我通过查看卷宗材料,找到了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并通过他获得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小邓的联系电话。在交流中,小邓表示,希望先核实待起诉业主与之前判决业主的情况是否一致。 于是,我们做了非常详细的表格,录入了户主身份信息、待退金额、收据是否有原件等内容,并向小邓传达了意见:“这些业主和已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业主是一种情况,如果法院立案受理,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类案同判的可能性很大。”不久,小邓回复说希望核对一下证据。这句话让我看到了调解的曙光,马上让助理协助陈大哥收集业主们的资料和证据原件,并安排时间、场地和人员,供双方核对证据。 4月24日,在法院二楼会议室,待助理把业主材料和证据分门别类后,双方当事人开始核对,一张张凭据核对公章真伪,一个个数据比对公司入账情况。直到晚上7点,物业公司最终确认了127户业主的材料齐全。部分业主存在材料不全等问题,需补充证据再另行协商或诉讼。临走时,小邓跟我说,没想到法院能为调解做这么多细致的工作,非常感谢。 历时6个月,127案圆满解决 一眨眼,时间又过去了半个月。因物业公司迟迟没有给出调解方案,我院执行局熊军提醒我,要诉源治理,也要“执源治理”,还说愿意跟我一同前往位于长沙的物业公司总部交涉。于是,5月10日,我们赶到长沙,见到了物业公司总部的副总李某,从立案、执行的角度交流了意见。 我坦率地说:“对业主来说,损失的只是时间,对企业来说,征信受损和商誉降低,影响可能更大。”对于法院能为涉诉企业着想,上门调解的行为,李副总深受感动。他表态将积极配合,落实好付款时间。 因物业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授权手续十分繁琐,虽然127户业主授权了一名律师参加诉前调解,但工作量依旧惊人。所幸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完善了双方的代理手续。紧接着,我们带着“热气腾腾”的调解协议,马不停蹄地赶到了长沙。当看到公司代理人在协议上签字后,我放心了不少。 但钱没到业主账户,我又开始着急了,生怕错过协议上规定的付款时间,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等待期间,我一直与小邓沟通,跟进付款进程,还因此着急上火长了一嘴泡。令人高兴的是,在协议约定的最后一天7月10日,等来了好消息:127户的装修押金和出入证押金共计267350元,全部汇入了业主指定的收款账户。收到小邓发来的信息时,我整个人既兴奋又激动,直接原地蹦起来,还不小心弄破了嘴里的泡,但开心得已经忘记了痛。历时6个月,127案圆满解决。 “这就是我和127户业主诉前调解的故事,感谢有这么多热心人的参与,感谢大家对法院的信任,感谢各部门同事间的守望相助。作为一名法院人,我很荣幸可以参与到非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最前线,贡献光和热,努力以最小的成本维护人民群众最大的利益。”在办案手记最后,李杏这样写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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