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拓展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统一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形象标识,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形象标识(LOGO),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益阳市文明办 二、征集内容 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团队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1. 作品要着眼新时代文明实践“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目标,充分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求,彰显益阳市深厚文化底蕴、地域特色和时代活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 2. 作品应主题突出、通俗易懂、特色鲜明、设计新颖、易于识别、便于记忆,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传播使用。 3. 作品构思要创意新颖,构图要简洁大方,方便运用,易于传播,并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有关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4. 作品应附有对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形象标识(LOGO)的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 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矢量文件。 6. 提交的作品不得有剽窃、抄袭等行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尚未被注册。 六、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市文明办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评阶段(2023年10月上旬)。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入围作品。 第二阶段:公众投票阶段(2023年10月中旬)。初评结束后,将入围作品在“文明益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对外发布,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专家评审入选作品的参考依据,对投票数据异常的将做归零处理。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阶段(2023年10月下旬)。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七、奖项设置 1.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选用的1个作品奖励10000元,另评选入围作品3个,每个奖励3000元。 2. 获奖者奖金应上缴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八、征集方式 1. 本次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征集,征集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投稿邮箱:yyhr2021@163.com。联系人:李骏东,联系电话:18807372889。 2. 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字样,同时注明投稿机构名称或投稿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 参与者应填写《益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九、说明事项 1.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2. 投稿人需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投稿人提交作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投稿作品评选资格并追回奖励。 3. 如投稿作品涉及侵犯第三人任何权益,全部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稿作品为合作作品,需由全体合作者作为参与者共同提交,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4. 征集作品一经入选确定,除署名权以外,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等所有权益归益阳市文明办所有。益阳市文明办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的权利。未经益阳市文明办同意,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 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人承担。 6.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7. 凡投稿者,视为认可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不认可本公告条款者请慎投。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得超过3个。 8. 本公告未提及的其他内容,相关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益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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