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们的宝贵意见!我今后一定会遵守信用卡管理规定,提高法律意识,不再这么贪心。”2月28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在沅江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检察听证会上作最后陈述,他眼含热泪,向与会的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郑重承诺。 何某是一名个体户,在沅江市内经营店铺,因受疫情影响,亏损较大,导致入不敷出。何某为获得现金,利用店内POS机套现9万余元。因长时间拖欠贷款,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拒绝归还,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何某主动将贷款全部归还。 该院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核实发现何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偿还贷款并取得银行谅解。经过综合考量,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社会危害性和法律规定,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张清主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担任听证员出席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监督。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与会人员在充分听取陈述后,补充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不予起诉的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市人大代表邬志伟表示:“检察听证将案件审查公开化、透明化,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释法说理的全过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的良好风貌,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下一步,沅江市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职,进一步探索公开听证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检察听证新模式,实现在办案中更好地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切实写好这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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