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地道的农家汉子,也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然而在沧水铺镇这个有着36个村、4个居委,近5万人口的大镇上,当一个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又破镜重圆的时候,当多年积怨成仇的邻居又化干戈为玉帛的时候,人们总要念叨着他的名字——沧水铺镇司法所所长李焕新。 今年四十七岁的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4年。24年来,他走遍了辖区内的企业、厂矿,汗水洒在了全镇的村落民舍。24年的调解生涯,使他深深感受到:人民调解岗位虽然平凡,却担负着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神圣使命;基层调解工作虽苦,却能化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换来社会的和谐稳定,群众的安居乐业。 他,妙手弥合人们心中的裂痕 高明的医术治愈的是人们身体的伤痛,而他却能用娴熟的调解技巧弥合人们心中的裂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他充分认识到家庭稳定的重要性。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对于辖区内夫妻不和睦的家庭只要还有希望,他就不遗余力地挽救,尽量弥合夫妻心中的裂痕,使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 白马坝村一对男女,男方比女方大10岁,女方有轻微智障,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而同居,2011年4月25日双方都由自己的父母跟着一起来到司法所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他认真听男女及双方父母反映情况以后,认为这对夫妻还没有达到解除关系的地步,对男女及双方的父母做了细致的工作,使男女双方重归于好,并要求他们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手续。 他,铁肩挑起人间的道义 做调解工作有时不但要挨骂、受气,出力不讨好,而且处理突发性事件时还有一定的危险,但李焕新却不怕。他做调解工作除了眼勤 、腿勤、嘴勤、心细,还胆大,有不怕牺牲的精神,危急时刻,他总是挺身而出,象扫雷的工兵,积极排除人们生活道路上的种种险情。2011年8月6日下午他从外地协调处理完一起该镇一农民工在某民营企业不慎触电身亡赔偿案以后,刚回到司法所,在该镇某建筑工地上又发生一起民工坠楼死亡事故,死者亲属情绪失控,准备扛尸,眼见一场械斗就要爆发。而此时他已连续三天三晚没有休息,但案情就是命令,顾不上休息,他又和同事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耐心地劝导,死者亲属心态才得以平静,他见时机成熟,就迅速把村干部和各方代表叫到调解室,通过协商,双方就赔偿一事达成了一致协议。事后,死者的家属对他说:“李所长,你不愧是全国的‘标兵人民调解员’,今天这事要是换成别人来处理,问题不可能这么快得到解决。真要好好感谢你啊!” 他,心中装着群众的冷暖 他是党和人民养育的儿子,无论身处何地,他的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不忘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的心中。他深知调解工作虽然处理的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言一行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群众对他的一种信任。他就凭着人民群众的这种信任,长年累月地为人民群众忙碌着、奔波着,为他们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做了一件又一件实事,心中装着的是人民群众的冷暖:下岗职工的生活、社区矫正对象的安置、弱势群体的利益,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糸、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黄源段村一刑释解教回乡人员徐某某因过失犯罪坐过牢,出监后,家里一无房子,二无钱,自己单身一个,最担心的是找不到工作。他得知情况以后,为防止出现重新犯罪,马上向政法书记汇报并当即与城管部门联系,为徐某谋得了一份清洁工作。 他,脑中淡薄眼前的名利 他的心中时刻装着“大家”,头脑中萦绕的仍然还是“大家”,而独独没有自己的小家。为了“大家”,他顾不上小家,长年在外奔波,饮食不定,导致他犯有严重的胃病和风湿、腰椎盘突出等病,由于身体和工作缘故,家中的一切生计打理全部扔给了他爱人。看到爱人那么累,他心中很是内疚,却只能从内心深处对爱人表达深深的歉意。和他原来从事调解工作的人,不是升迁了,就是下海经商去了,而唯独只有他在调解的位置上默默耕耘、毫无怨言,仍一心扑在工作上。对他而言,只要能使反目夫妻破境重圆、离散家庭重归和睦、本想大动干戈的邻里握手言和,他的心里就很踏实。从别人看来,他失去了很多,但他却采摘了人民调解的丰硕果实。24年来,他亲自参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5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矛盾纠纷激化90余起,制止群体性械斗50余起,阻止了9起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使79对即将离婚的夫妇破镜重圆,18位被子女虐待的老人得到妥善安置,使49名刑释解教人员浪子回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党和政府对他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曾多次被市区镇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市区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称号,2007年被评为益阳市优秀司法所所长,2008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能手”称号,2011年6月被益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所在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高素质的战斗集体,是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行政队伍,曾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司法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2009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湖南省模范司法所”称号,2010年被益阳市授予全市“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