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伊寒 通讯员 汤文彬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近期,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益阳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人大已启动《益阳市殡葬改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一系列举措意味着我市殡葬改革正向纵深推进。改革从哪些方面发力,有哪些新政,对百姓身后“关键事”有哪些影响?近日,市民政局局长张晓就相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问:我市印发《方案》、启动立法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殡葬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这些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益阳坚持将殡葬改革作为保护生态、节约土地资源和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作为殡葬工作的方向,取得了明显成效,摸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有效解决了许多制约殡葬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死亡人员火化率大幅提升,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稳步推进。但是,传统丧葬陋习的顽固性、反复性对殡葬改革的阻力和干扰短时期内难以消除,全市殡葬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去年6月,我市纳入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市,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以“两办”的名义印发了《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启动《益阳市殡葬改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我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我市殡葬改革高位推动,政策创制力度加大,正向纵深推进。 问:我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通过改革我市殡葬事业将达到怎样的预期效果? 答:我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的工作目标:通过两年努力,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国家规定可不执行火化的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除外),县级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覆盖率100%,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 通过改革,全市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配套基本健全,惠民殡葬制度更加完善;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丧葬陋习、散埋乱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 问:益阳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将重点从哪些方面着手? 答:该项改革工作任务主要从改革、管理、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着手,具体包括17项改革举措:实行全域火化、明确骨灰安葬要求、加强火化过渡期内土葬管理、加强散埋乱葬治理、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殡葬服务监管、加快推进智慧殡葬建设、完善殡葬领域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实施“五免一减一奖励”、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切实规范治丧行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推进殡葬文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等。这17项改革举措都有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务必落地落实。 问:我市将怎样保障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 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改革范围上,实行全域火化。在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实现火化率100%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其他县、区的全域火化工作。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全域火化实施时间统一从2023年3月1日零时起实施。桃江县、安化县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实施时间、实施批次、实施范围,确保辖区在2024年5月31日前实现火化率100%。 其次,在配套设施建设上,重点统筹规划建设城乡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农村集中治丧场所等。 再次,在管理上予以规范。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杜绝诱导式消费服务行为,实行“一站式”服务收费。开展行风建设,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问:《方案》在健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上有哪些举措? 答:殡葬改革以“公益、惠民、利民、便民”为宗旨,紧盯群众需求,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 实施“五免一减一奖励”。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将遗体接运、暂存、火化、纸棺、骨灰盒等必要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纳入全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范围,补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到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具有市中心城区各街道城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在市殡仪馆租厅治丧给予适当减免,引导城区居民集中到殡仪馆治丧。对骨灰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同时,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在南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全市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制定《益阳市关于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破解逝者终止社保、医保等“身后事”办理手续多、材料多、多处跑、程序繁等问题,从“群众跑”变为“数据跑”,以益阳市“一次办结”平台为依托,推动“身后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问:《方案》中提到要大力发展绿色殡葬,推进移风易俗,政府部门将采取哪些推进措施? 答:发展绿色殡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存放、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水葬、撒散青山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这项工作,我市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强散埋乱葬治理、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外,我市正在开展殡葬改革政策集中宣传,通过大力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等移风易俗。切实规范治丧行为,革除丧葬陋习,推进殡葬文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问:政府将如何引导群众实施节地生态安葬? 答:在推行节地安葬方面,我市加强了公墓管理,推进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明确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的配建比例、绿化覆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严控硬质墓穴规模。每个县(区、市)打造1个以上市级节地生态安葬公墓示范点。在南县、沅江市、资阳区、赫山区各建设1处水葬纪念园(码头),在安化县、桃江县各建设1处骨灰撒散青山纪念园,并设置镌刻逝者姓名的纪念碑,方便亲人祭奠。 问:针对散埋乱葬以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我市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治理? 答:针对散埋乱葬问题,我市制定了《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活人墓”、硬化大墓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其中,“活人墓”整治在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硬化大墓整治聚焦“三沿六区”,尤其是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沿线,对视线范围内的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在2023年底前整治到位。 针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我市对医疗机构太平间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殡葬领域违法行为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进一步深化全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遏制陈规陋习。 问:为更好推进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如何落实?作为殡葬改革的主力军,民政部门又将如何推进? 答:在组织保障上,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管理和改革领导体制。市、县两级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县(区、市)、乡(镇)、村(居)四级联动工作格局。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奖惩办法,推动殡葬管理和改革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发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有关规定以及严格监督考核问责等举措,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 作为职能部门之一,民政部门履行殡葬改革主管部门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查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审批和指导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服务单位改革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具体来说,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持续开展散埋乱葬治理、全面推动城乡公益墓建设、严格落实集中治丧公墓安葬制度、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问:这次改革是一场改变千年习俗的重大变革,涉及千家万户。我们可以想象在推进过程中难度之大、压力之大、阻力之大。那么,各级党委政府又该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答:重点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作为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殡葬改革作为党政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完善奖惩制度,加大问责力度,推动殡葬改革落地落实。对殡葬改革工作不力、散埋乱葬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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