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拉动下,我县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对保供给、促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马迹塘镇、桃花江镇、高桥乡、灰山港镇等乡镇进行了调研,共调查生猪养殖密集区5个、规模猪场120个、规模养牛场20个、规模养鸡场65个。 一、桃江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1、畜禽养殖发展迅速,粪污排放量大。近几年,我县养殖业发展很快,特别是规模养殖户持续增多。2011年全县发展生猪161.3万头,其中出栏95.7万头,存栏65.6万头;发展牛羊等草食动物16.49万头(只);发展家禽997.6万羽,其中出笼538.4万羽、存笼459.2万羽。据测算,全县畜禽粪便总量每年约249万吨左右,其中生猪养殖排泄粪便每年达159.7万吨,占全县畜禽粪便排放总量的64%,是主要的污染源。 2、治污设施参差不齐,形势不容乐观。大多数养殖场建设有粪污处理设施,能做到粪便综合利用、污水达标排放,但仍有部分养殖场户的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据对120个规模养猪场的抽样调查,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完全做到综合利用、达标排放的有30户,占25%;有部分粪污处理设施,基本达标排放的55户,占45.8%;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直接排放的35户,占29.2%。 3、个别地方污染加剧,矛盾纠纷频发。在养殖场密集的区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并有加剧和扩大的趋势。如马迹塘镇丫峰村,共有养猪户79户,占全村农户总数的12%;存栏生猪9000余头,年排污量达2.5万吨,通过沼气发酵处理仅0.5万吨,每年有2万余吨粪污直接排入溪流小港和农田,造成水源和土壤污染。污水横流、猪粪围村,空气污浊,让全村非养殖农户怨声载道。随着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因养殖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全县各地时有发生,仅在2011年,县环保局就接到这类投诉达二十多次。 二、造成养殖业污染的主要成因 1、规划布局不合理。在2007年以前建的养殖场,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整体的规划布局,特别是农村小规模猪场,一般建在房前屋后,或建在河港溪流边,粪污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大。人畜混居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产生的恶臭影响人居环境。 2、清粪工艺不先进。我县养猪场只有小部分能够做到干粪收集后处理利用,80%以上使用水冲粪工艺,且雨污未实现分流,导致污水污物排放量非常大,既污染了周边环境,又造成了肥料资源的浪费。 3、储粪设施太简陋。绝大多数的养牛场、养猪场没有干粪棚,粪便在露天堆放下自然发酵,没有防渗、防淋措施,在降雨时容易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与土壤的污染。 4、粪污处理不完全。目前我县大多数养猪场(户)采用沼气发酵的方式处理污水,但沼气池的容量一般不够,与生产规模严重不配套,消纳处理粪污的能力仅有30%-50%,致使排污不达标。有的猪场虽然配套了足够的沼气池,但排污沟与雨水沟没有分开,或排污沟采用明沟建设,大量雨水和污水一起进入沼气池,致使沼气池无法发挥作用。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调查中发现,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一般没有防渗的安全填埋井,畜禽尸体一般采取直接土埋的方式。有的甚至随意丢弃于野外或溪港,严重污染水质和空气。 6、治污主动性不强。一方面养殖场户环保意识不强,忽视了对粪污处理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另一方面养殖业受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影响大,利润空间小,加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大,养殖场户普遍难以承受。据调查,一个千头猪场要实现达标排放,环保设施的投入在50万元以上。所以养殖场户对粪污治理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三、当前养殖业污染治理的主要模式 经过多年来的积极探索,我县养殖业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污染治理模式: 一是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畜禽排泄物经干湿分离后,干粪发酵作为有机肥还田、还林、还果,尿液、冲洗水等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用作燃料,沼渣沼液还田、种菜、养鱼。这种模式在许多养殖场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如桃花江镇半稼洲村的陈孟怀养猪场与周边300亩蔬菜基地紧密结合,猪场收集的干粪及沼渣沼液全部出售给周边农户用于种植蔬菜,不仅粪污得到处理利用,还增加了猪场收入。 “猪-沼-农”、 “猪-沼-果”、“猪-沼-鱼“、“猪-沼-林”等模式也比较成功。 二是大中型沼气工程资源利用模式。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实行沼气发电或者集中储气供气,结合污水处理和生物肥综合利用。我县在几个规模比较大的猪场如鸿富猪场、桃花江猪场、金盛公司猪场进行了建设。 三是生物发酵床零排放模式。以锯木屑、稻壳、秸秆等为垫料,并在其中添加微生物菌种制作发酵床,猪饲养在发酵床面上,所排出的粪尿经垫料中的特殊有益微生物发酵迅速降解、消化,达到猪舍免冲洗、无臭味、零排放,实现环保、无公害养殖的目的。全县目前有长江生态养殖场等35家部分栏舍采用。 四、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对策 1、加强对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领导。建议成立县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发改、财政、畜牧、环保、科技等部门领导参加。把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治理原则,实施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养殖业污染集中整治行动,使全县所有养殖场户均实现达标排放,基本上消灭直排。 2、对养殖业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布局。①县乡两级都要制定科学的养殖业发展规划,根据当地土地、山林可利用消纳畜禽粪污的面积和水环境容量测算最大承载量来规划某一地区的养殖量。②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建设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逐步向宜养区转移,其中县城中心城区和建制镇所在地范围内的养殖场要实行退养搬迁。限养区内要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确保环境不受污染。③实现养殖区域的合理布局。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畜牧业要从城郊平原向山区丘陵转移、从沿江沿河向农业生产区转移、从房前屋后向生态养殖小区转移。 3、建立养殖业准入机制。一是设立养殖业准入条件。制定《桃江县畜禽养殖业准入办法》,凡是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用地、防疫、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进行前置审批和备案。畜禽养殖场必须经过国土、畜牧、环保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4、采取科学的治污措施。①养殖场要实现“两分离、三配套”。 两分离即“干湿分离、雨污分离”,规模养殖场应全部采用干法清粪工艺,雨水沟与排污沟分开,减少粪污产生的数量。三配套即“配套建设沼气池、沉淀池(或氧化塘)、化尸井”,对畜禽粪污和病害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大力推广利用沼气池处理粪污。根据养殖场户的实际情况,大力建设“户用沼气工程”,适当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提高粪污处理能力。③种养结合,综合利用。根据我县养殖业和种植业实际情况,努力做好生猪、肉牛等排泄量大的畜禽养殖与水果、茶叶、蔬菜、经济林种植结合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种养结合模式;④广泛运用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和环保节约型饲料技术,提高畜禽饲料利用率,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推广发酵床零排放养猪技术、畜禽粪便工程处理技术、有机肥与化肥复配技术,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 5、加强环保宣传与监管。开设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将环保法规知识直接传达到畜禽养殖场,增强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举办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技术培训班,提高广大养殖户科学健康养殖的水平。将规模化养殖场纳入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范围,采取专项督查、动态监管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依法查处畜禽养殖场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作者系桃江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