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的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进入2012年,禁放工作继续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进展顺利,基本进入常态、长效化管理阶段。根据2012年禁放工作年度计划,市禁放办检查组于10月16日至19日,对三区禁放办、5个职能部门和10个办事处(园、镇)三季度的禁放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元节在三季度乃至全年都是禁放工作的重点、难点,针对这种情况,各级禁放部门围绕这一关键节点提早部署、加强组织、重点巡查,定时、定点、定人、定任务展开禁放工作。 (一)组织领导加强 为切实加强市城区三季度的禁放工作,市禁放办组织三区和各职能部门召开禁放专题会议,以中元节为重点,对节前的禁放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各区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展开各项工作。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俊明多次组织召开区禁放会议,反复强调禁放工作重要性,并下拨了禁放专项经费,把对禁放工作的支持落在实处。区新任禁放专干李尚丰多次到市禁放办探讨新的禁放工作方式方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高新区的禁放工作得以扎实开展。资阳区完善了禁放热线接听、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机制,信息沟通协调明显加强。9月初,区禁放办结合实际制定了新的区禁放工作考核办法,对未及时发现、查处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社区及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分别予以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标准,强化了部门责任。市房管局党局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禁放工作,按照禁放要求,要求各物业公司定期上报禁放工作记录表,寻找薄弱环节、创新手段措施,禁放工作扎实有效。市安监局不定期组织三区安监部门召开禁销工作会议,确定了明细工作目标,制定了详尽工作计划,严厉打击城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保持了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打击的态势。 (二)禁放宣传常态 本季度禁放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狠抓了中元节期间的宣传工作。为确保禁放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各级禁放部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开展各类宣传。三区采取在市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悬挂禁放横幅、张贴禁放标语、组织车辆流动宣传、利用临街门店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了禁放标语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禁放氛围。资阳区开展了“五个一”宣传,即一台宣传车(城管执法部门牵头)、一个宣传栏(每个单位庭院)、一支宣传执法队(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一条宣传横幅(每个社区)、一封禁放信(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干职工家庭)。朝阳街道办事处组织了80人的老年腰鼓队傍晚在佳宁娜广场、福中福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宣传。市房管局在市城区近80个小区增设了统一标准模式的禁放宣传牌,督促各小区及时更换更新了宣传横幅和条幅。据统计,共设置大型户外禁放宣传牌30余块,粘贴小型宣传牌60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条,群发各类禁放信息4000条以上,出动宣传车宣传8次,印发宣传资料万余份。 (三)重点监管有力 三季度,各单位以预防为主,重点防控,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四级联动防控体系,强化基层禁放信息员的作用。朝阳办事处及各社区组建了村(资管委)、社区巡查队,由村支书、社区主任任大队长,片区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等其他人员为巡查队员,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掌握了一手的禁放信息。因此,现在高新区禁放区内发生燃放行为后,区禁放办人员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查处效率大幅提升。 为了应对中元节可能出现的“烧包”放鞭炮的行为,8月26日至30日,每天14时至21时,市、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社区(村委)以及各职能部门禁放人员,在资江河段和梓山湖等“烧包”重要地段进行值班蹲守,及时劝导“烧包”的市民文明祭奠,不燃放烟花鞭炮。如高新区组织办事处、社区以梓山湖为中心,到水域周边各城中村和居民小区开展定点宣传。赫山区组织人员重点对大禹广场至桥南段的河堤进行巡查,利用高音喇叭提醒市民不放鞭炮。资阳区组织办事处、社区的禁放人员在各河堤入口处重点蹲守,对前来“烧包”的市民,做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同时收缴了一些携带的鞭炮。许多市民对禁放工作表示了理解和支持,主动交出了携带的鞭炮。据市禁放办统计,今年中元节期间的违放行为比去年下降60%。 (四)禁销整治适时 禁销促禁放,禁销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燃放烟花行为最好的办法。三季度,市禁放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三区和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司其责,开展禁销集中整治行动,对禁销区域内所有无证非法销售、搭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场所逐一排查,并于中元节前对照《关于开展禁销整治行动的通知》中涉及的中心城区禁销区域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场所名单,重点进行了督查。三区统一开展禁销行动,对辖区内疑销烟花爆竹门店进行排查。市安监局曹建林局长多次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无证非法销售、搭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全面排查,亲自带队在各重要路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暗访、反馈、整改三步走,对销售的重灾区予以沉重打击。各工商分局、基层工商所不定期对禁销区内的日杂、纸扎店进行实地检查。中元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80余台,执法人员1500余人,检查经营门店200余家,取缔无照烟花爆竹经营户3家。资阳安监部门查处2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共收缴违规经销的鞭炮二百余封,公安部门查处了2车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五)查处打击严厉 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是禁放工作中不得已为之但又不可或缺的环节,是禁放宣传、巡查、禁销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的重要支持和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了违放行为的查处责任,基层民警对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接到违放举报,能够快速出警,及时处置。高新区禁放办对影响较大的违放行为实行了顶格处罚,不打关系牌,不搞暗箱操作。如8月25日益阳市地税局家属院内郭某违规燃放烟花鞭炮,除对当事人郭某处罚500元外,区禁放办还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益政通〔2010〕7号)和《益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考核办法》(益禁组〔2010〕6号)的规定,对市地税局给予了5000元的罚款,这对其他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起到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三季度,共接到违放行为举报25起,其中公安部门查处16起(7月份2处、8月份6处、9月份8处),经公安部门批评教育处理的2起(9月18日沃尔玛南侧,9月20日梓山苑西)。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三季度各级各部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巡查落实不到位。 日常巡查中四级联动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存在违规燃放未及时发现的问题。九月下旬开始,城区违规燃放鞭炮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送葬沿途燃放鞭炮的现象“回潮”。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办事处、社区的一线信息员没有及时捕捉辖区内的禁放信息,没有上门做好教育、劝阻工作。三季度的违规燃放案件中,极大部分是上级举报的,基层巡查发现的少,禁放巡查人员和巡查机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钉在墙上,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如9月2日资阳区长春工业园白马山社区发生的违放行为,声音响彻全城,燃放时间长达近30分钟,影响极其恶劣,禁放执法人员并未能在一时间找到现场进行有效的制止和查处。 (二)信息反馈不及时 现在市创卫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区禁放办工作人员明显感觉创卫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对禁放工作的关注度降低,而区、办事处、社区基层禁放工作人员也同样是一心多用,禁放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及时掌握、发现违规燃放信息,对于违规燃放行为的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违放处理结果往往需要多次催问、追查才能获得,直接影响到对违放行为的处理结果统计、曝光。 (三)违规销售控制不力 三季度特别是中元节以后,市城区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现象日趋明显,从原来的禁放区周边逐渐蔓延到中心城区,从原来的深藏暗销演变到明目张胆的销售,市城区大部分纸扎店都有鞭炮销售。安监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的禁销措施,但没有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禁销态度不强硬,效果不佳。 (四)单位内部管理不严 市城区有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本系统的禁放管理不严,宣传不到位,禁放意识淡薄,违放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民间传统节日期间,不能正确宣传、引导市民开展文明的节日活动。如中元节期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同意寺庙组织香客在资江河岸集中“烧包”,大量焚烧纸钱,现场浓烟滚滚、漫天灰烬,对水源和环境造成极大地污染,误导、助长了市民的“烧包”行为,加大了禁放工作的难度。违放行为发生后,有的单位领导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对当事人作出有效处理。如9月25日益阳市电业局管辖范围内的“桂苑·金山国际广场”工地的违放行为,影响恶劣,市、区禁放人员多次上门和发督办通知进行督促,但市电业局置之不理,一直未予回复。 (五)查处力度不够。 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后,虽立即向公安部门进行了举报,但有时十多分钟都不能赶到现场,而现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短、燃放现场被及时清理、破坏,致使取证难度大,一旦不能及时处罚到位,时间一长,就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有些公安人员赶到了现场后,讲关系、碍人情,不做深入调查,不能找到当事人,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如9月18日桃花仑办事处辖区内沃尔玛南侧发生的违放行为,市禁放办工作人员找到违放现场后一时间通知110出警,桃花仑的两名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因当事人嫁女外出未能找到,最后办事处反馈的结果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就形成了一个错误的引导,市民认为禁放力度下降了。有些违放行为涉及到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仅仅只是对违放当事人进行了几百元的处罚,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如8月10日在市一中校内和9月1日赫山中学校门口发生的两次违规燃放行为,最后都只是对个人进行了处罚,而对所在的单位未做任何处理,打击处理力度不够,助长了违规燃放风气。 (六)违放行为反弹严重 国庆节以来,随着管理上的松懈,城区违规燃放行为明显增多。据市禁放办统计,三季度接到违规燃放举报25起,而四季度到今天为止就已经接到了25起,反映了当前禁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这与各级各部门禁放工作的重视程度、巡查广度、禁销深度、查罚力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有很大的关系。如再不引起高度重视,以前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各级各部门付出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违规燃放行为会发展到难于收拾的地步。 三、下阶段的要求 (一)宣传立体化 市禁放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霖曾在“5.22”禁放会议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在形式、特色上做文章。下一步要下大力气做好禁放宣传工作,要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住户有资料、单位有橱窗、庭院有专栏、街面有活动、手机有短信”,要深入大街小巷、弃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广告牌要立起来、横幅要挂起来、活动要搞起来、专栏要办起来,通过铺天盖地、大张旗鼓、无孔不入地宣传,营造出浓厚的禁放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知晓度和禁放意识。 (二)巡查网格化 要充分发挥市、区、办事处(园)、社区(村)四级联动防控和部门网格监管作用,实现城区禁放禁销巡查监管立体网格化。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人员开展禁放巡查;区、办事处(园)、社区(村)要发挥基层信息员作用及时发现、劝阻、制止、举报销售和燃放行为,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监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网格监管片区及相关责任人,发挥预警作用,不留死角。 (三)禁销彻底化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禁销行动。通过采取交叉执法的方式,对重点部位和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典型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通过突击执法的方式,对隐蔽销售网点进行彻底有效打击。一旦发现非法销售网点,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处罚,决不手软。同时扩大管理范围,定期检查禁销区周边各销售网点的销售流向登记台账,坚决杜绝烟花爆竹流向城区。 (四)查处顶格化 公安机关和三区禁放办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顶风违规的单位和公职人员出警要快、处罚要严、打击要有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顶格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保持禁放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查处率、处罚率100%。同时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定时集中曝光,开公开处理大会,不仅要书面上点名,还要配上照片、录像,请电视媒体记者采访当事人、对案情进行跟踪报道,达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附:三季度烟花禁放督查考核综合排名 一、三区排名: 第一名:高新区 第二名:资阳区 第三名:赫山区 二、市直职能部门排名: 第一名:市公安局 第二名:市安监局 第三名:市房管局 第四名:市工商局 第五名:市民政局 三、办事处、工业园、镇排名: 第一名:朝阳办事处 第二名:大码头办事处 第三名:赫山办事处 第四名:金银山办事处 第五名:汽车路办事处 第六名:龙光桥镇 第七名:桃花仑办事处 第八名:会龙山办事处 第九名:龙岭工业园 第十名:长春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