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受票方可接收全电发票
益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曹灿 通讯员 谢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规定,从7月18日起,包括益阳纳税人在内的全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为确保全市纳税人能高效便捷办理全电发票相关业务,市税务局提前部署落地工作。至目前,已先后开展3轮专题业务培训,确保税务人员业务过硬。同时,在全市筛选出300余户可能涉及全电发票业务的重点纳税人,开展“网格化预先服务”,确保纳税人熟悉相关情况。另外,对明确提出受票业务辅导需求的40余户纳税人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上门进行全电发票政策的详细解读和受票业务的详细指导,逐户建立受票服务预案,确保全电发票业务“无缝换乘、准点到站”。近期,对实行全电发票受票业务的纳税人提供“进驻式随票服务”,精选业务专家组建随票服务团队,在纳税人办理全电发票业务当天进驻企业,提供跟踪式辅导,全力保障纳税人业务办理“零差错”。 |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