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两起“冰墩墩”侵权案件
益阳在线3月15日讯(通讯员 何莉 曾志坚 记者 宋咏琪)日前,南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县兴盛东路有商家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私自销售“冰墩墩”周边产品。接诉后,该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两家市场主体涉嫌侵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经查,涉事商店货架上都摆放着印有“冰墩墩”图案的产品,且无法提供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资料。商家这种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涉及侵权的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并对商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同时,市民朋友要增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官方渠道购买奥林匹克周边产品,不购买侵权伪劣商品。 搜索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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