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3月1日讯(通讯员 张文胤 记者 李倩)2月28日,益阳公安交警集中曝光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名下车辆产生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违法车辆名单,及典型案例,旨在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终生禁驾名单 2022年2月1日至2月25日,益阳共有1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1.姓名:詹孟春 身份证号:4323251977******5X 禁驾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二、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名单 截至2021年2月25日,我市共有12家货运企业所属车辆违法未处理数量在3条以上。 (一)货车运输企业 1. 益阳标泰商贸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6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2. 益阳市蔡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6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3. 益阳市金雄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6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4. 湖南鸿舜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5. 益阳恒华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6. 益阳市迎春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7. 湖南汇银玻璃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4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8. 益阳诚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4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9. 益阳赫山区天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0. 益阳市胜元贸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1. 益阳市顺涛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2. 益阳翔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货车运输车辆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二、违法车辆名单 截至2021年2月25日,我市共有14台重型货运车辆违法未清零。 (一) 重型货车运输车辆 1. 湘HB6858,有6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2. 湘HA6259,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3. 湘HB6500,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4. 湘HA4221,有5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5. 湘HA9785,有4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6. 湘HB5011,有4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7. 湘HA4491,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8. 湘HB2150,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9. 湘HA0288,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0. 湘HA9371,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1. 湘HB5526,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2. 湘HB8691,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3. 湘H43327,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14. 湘HB8776,有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 益阳交警提醒,上述被通报的隐患车辆及企业,请尽快清零交通违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隐患车辆肇事致祸。 三、典型案例 1.中午同桌吃饭饮酒,酒后开车一起被抓。2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梓山西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两名摩托车驾驶人因涉嫌醉驾被民警查获。据了解,两名男子是中午同桌吃饭的好友,酒后一同驾车回家,以为中午没有交警查酒驾,却没想到在路口双双被查。经呼气酒精测试,两名男子测试结果分别为110mg/100ml和113mg/100ml,均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二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元宵佳节邻居结伴醉驾被查。2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赫山大队联合泉交河派出所在宁牌线开展午后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4时许,两辆行驶的小车看到设卡交警后慌忙掉头,执勤民警当即将其拦停,并对两名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驾驶人蒋某明呼气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驾驶人裴某保的呼气测试结果为87mg/100ml,均属醉酒驾驶。两人分别下车后,在现场惊讶相认,原来两人系邻居,随后民警口头传唤两人至医院强制抽取了血样。在后续调查中,民警发现,2020年5月26日蒋某明同样因醉酒驾驶(157mg/100ml)已被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男子结婚前一天酒驾被查。2月4日是大年初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赫山大队联合泉交河派出所在宁朱线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许,李某驾驶湘HC52**小车搭乘其未婚妻“摇摇晃晃”行驶而来,当看到交警时,慌忙停车换人驾驶,被执勤交警一眼识破。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与其未婚妻第二天就要举行婚礼,面对这一结果,他表示后悔不已,无脸见亲朋。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