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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严查严打酒驾醉驾行为
2021-12-10 09:26|编辑: 曹贵|作者: 李倩 廖卫平 |查看: 15020 |举报

  益阳在线12月9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廖卫平)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被查实的,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纪依规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外,根据情节轻重,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党员、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五个一律”规定》。益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八个一律”规定》。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规范酒驾案件办理的“六条铁规”,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安化县小淹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伍彪、大通湖区政务中心原主任周天翔、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贺鹏,三人因醉驾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益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胡竞平因酒驾问题受到处分。

  12月2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增派130名民辅警,按照“支队领导带队、大队领导驻点、机关支援基层、城区支援农村”的模式,支援各大队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此次夜查持续至3日凌晨4时,全市共设置执勤点33处,投入警力500余人,查处酒驾交通违法70起(其中醉驾1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30起。自今年11月下旬以来,市交警支队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上路、全面执法、全面肃纪”要求,开展“酒、盔、带”交通违法长效治理,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统计,11月22至12月6日,全市累计查处酒后驾驶436起、醉酒驾驶60起,确保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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