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任性洗罐,污染环境被刑拘
益阳在线11月12日讯(通讯员 胡华 记者 宋咏琪)11月10日,赫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崔某(男,23岁,资阳区人)。 今年8月31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向分局治安大队移送一起污染环境案线索。接报后,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某于今年2月27日,在租赁的龙光桥街道某空地自行处理收购的二手储油罐时,将清洗油罐的废水在未经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外排,导致周边环境被污染。后经鉴定评估,该环境损害行为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和生态损害修复费用达数十万元。 因崔某案发后外逃,民警多次向其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动员家属规劝、敦促崔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迫于法律威严,11月10日,崔某主动到分局治安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目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崔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共同守护身边的绿水青山。 |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最新新闻
要闻推荐
要闻推荐
今日视点
今日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