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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三人非法狩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11-12 17:27|编辑: 李倩|作者: 谢业 李倩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8713 |举报

  益阳在线11月12日讯(通讯员 谢业 记者 李倩)自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2021”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县森林公安局先后侦破两起非法狩猎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两起非法狩猎案件已移送起诉。

  2021年8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男,67岁,南县浪拔湖镇人)在南县浪拔湖镇非法架设禁用工具粘网7张,猎捕乌鸫、池鹭等野生鸟类28只。2021年9月29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2岁,南县明山头镇人)、陈某(男,31岁,南县三仙湖镇人)非法使用气枪,在南县华阁镇猎杀野生鸟类珠颈斑鸠1只。经审讯,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违反狩猎法规,在湖南省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及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南县森林公安提醒,南县常见的乌鸫、池鹭、珠颈斑鸠等野生鸟类,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网捕、夜间照明行猎等方法进行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汽枪、毒药等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违反上述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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