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上酒驾 两人都被处罚
益阳在线7月27日讯(通讯员 刘菁 记者 宋咏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随处可见的标语不仅是一种提醒,更是一种警示。日前,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某晖、谭某秋二人提起公诉。 6月16日晚,谭某秋到南县喝喜酒。饭桌上,他禁不住劝说喝了2两白酒,在明知不能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借着酒劲答应朋友去沅江接他,再一同去益阳。谭某秋对沅江的路况并不熟悉,当他驾车到沅江市政府路口后,找不到朋友说的地址,于是一边开车一边摆弄着导航系统。喝了酒的他手脚不太利索,刚打开导航,就听到“砰”一声响。 这时,谭某秋的酒醒了大半,他停车查看,看到了倒地不起的吴某晖。随后,交警抵达现场,谭某秋主动交代喝酒驾车的事实。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5.7mg/100ml,属醉酒驾驶。 交警在处理案件时,发现被撞倒地的吴某晖同样酒气熏天,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吴某晖受轻微伤,但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吴某晖交代,他在朋友的店里吃晚饭,期间喝了3两白酒。因为家就在附近,抱着侥幸心理,他驾驶电动车回家,不料与谭某秋相撞。如今,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才慢慢清醒,觉得后怕。 经审查,吴某晖、谭某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二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吴某晖、谭某秋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搜索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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