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首起妨害安全驾驶案,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益阳在线3月22日讯(通讯员 刘港 记者 胡琪琦)近日,安化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妨害安全驾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案为施行后安化发生的首起案件。 3月17日下午15时,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安化县城南区大城村有一女乘客抢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依法将该名女乘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名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的女子名叫韩某连,当天中午从长沙乘车至安化县东坪镇探亲。当客运车行驶至东坪镇城南区大城村附近时,韩某连向客车驾驶员提出来要下车。但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客运车进入城区后需到达终点站后才能下客。见驾驶员没有停车,韩某连便走到驾驶员跟前,用力抓住客车方向盘旋转。当时,车内还有十余位乘客,韩某连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行驶,还危及公共安全。 经审讯,韩某连对其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韩某连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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