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按月收钱?桃江4名男子被刑拘
益阳在线2月2日讯(通讯员 王鹏 记者 曹贵)近日,桃江县公安局侦破一起以出租银行卡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1月27日,桃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公安部推送的“断卡行动”线索,称桃江辖区居民邓某彬等人涉嫌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办案民警立即行动,顺利将邓某彬(男,34岁)、莫某(女,31岁)、罗某虎(男,31岁)、吴某(男,29岁)4人抓获。 经查,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邓某彬在明知对方将银行卡用于收取、转移网络赌博和网络游戏平台投注资金的情况下,将自己办理的四张银行卡绑定本人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后,以每张银行卡每月1500元的租金出租给他人,非法获利六千余元。后又介绍朋友莫某、罗某虎、吴某3人将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以相同价格出租。其中莫某非法获利六千余元,罗某虎、吴某各非法获利一万元余元,四人出租的银行卡涉及收取违法资金超二百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彬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买卖、出租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等,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便利,其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群众千万不要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搜索 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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