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

搜索
资阳两男子涉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拘
2020-10-14 09:07|编辑: 胡琪琦|作者: 何佑 曹文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6271 |举报

  益阳在线10月13日讯(通讯员 何佑 实习记者 曹文)明知资江水域已全面禁渔,却仍有人心存侥幸,结果身陷囹圄,悔之晚矣。10月10日,资阳公安分局长春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查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资阳区茈湖口镇居民祝某丰(男,57岁,有刑事犯罪前科)原本有一条小船,今年上半年,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宣传禁捕退捕工作,小船被拖上了岸。没了船,祝某丰没法下水,但他却并没有就此打住非法捕捞的念头。祝某丰的邻居刘某军(男,55岁,湘阴人,住茈湖口镇)在附近的河洲上养了一些鸡,需要用船来回摆渡。于是,祝某丰找上刘某军,带上数副十米、二十米的地笼,多次乘船到资江新家子湖河段水域投放,先后捕获黄颡鱼(黄骨鱼)、鲫鱼、河虾等水产品十余公斤。10月7日下午,当两人再次非法捕捞作业时,被资阳区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后案件移交至资阳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10月10日,民警依法传唤祝某丰、刘某军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讯,二人对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丰、刘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