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8月6日讯(通讯员 胡紫鑫 记者 曹贵)因一时财迷心窍,无业男子龙某竟编出“公检法有关系,能帮人销案免于刑罚”的谎话,骗取三名受害人2.4万元。近日,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日,钟某荣、钟某、夏某荣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龙某被大通湖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龙某找到钟某,谎称认识公检法的人,不仅能帮他们销案,还能免除刑事处罚,问其愿不愿意花钱消灾。一番吹嘘之下,钟某动了心。十余天后,三人与龙某碰头,龙某承诺三月之内就可以把事儿摆平,要求每人出8000元作为销案费用。龙某信誓旦旦,让三人深信不疑,毫不犹豫地将2万4千元交给了龙某。 随后的三个月里,钟某多次询问龙某事情的进展,龙某都以“上面查得严,要多等些时日”为由搪塞过去。为拖延时间,龙某还将自己与朋友吃饭的视频发送给对方,冒充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商讨案件的情形,骗取对方信任。 纸终究包不住火,在钟某等人的多次追问下,龙某无法“交差”,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选择销声匿迹,钟某三人这才发觉上当受骗,赶忙跑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接警后,大通湖分局河坝派出所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确认龙某涉嫌诈骗。7月26日,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走访登记过程中发现了龙某的踪迹,便组织警力实施抓捕,将潜逃数月的犯罪嫌疑人龙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龙某如实交代了其利用受害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编造谎言诈骗对方2.4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公检法是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机关,任何人不可能通过“非常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广大人民群众切莫轻信他人“有熟人、有关系、能捞人、能销案”的荒唐说辞,谨防上当受骗。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