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修改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质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7月25日,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益阳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看守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区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确保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6月3日,益阳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全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活动的通知》。专项宣传活动开展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取得显著提升,七月份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较上个月增长6.44%。在总结经验后,市检察院主动与市公安机关对接,决定将宣传阵地扩大到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区,要求全市看守所、执法办案工作区要在8月1日前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频短片的宣传播放工作,在看守所每天定时、分时段播放。对因拘留或者逮捕首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要在临时监房进行滚动播放;在执法办案工作区讯问犯罪嫌疑人期间,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播放,实现对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全覆盖。 活动中,益阳市看守所通过播放高检院制作的视频宣传片,以动漫形式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何适用、典型案例等向在押人员予以介绍和阐释,就何为认罪、何为认罚以及量刑建议和法律援助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为在押人员释疑解惑,鼓励他们自愿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与全市公安机关携手,共同做好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频的宣传工作,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短片对羁押和未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全覆盖,形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工作合力。全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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