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 安化县:电商扶贫当“尖兵”
近日,安化县龙塘乡和睦村双洋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黄青山接到深圳一餐馆老板陶建安的电话,要他发辣椒、洋姜等蔬菜过去。黄青山告诉记者:“我们山里的菜能卖到大城市,电商起了大作用。”在该合作社销售总额中,电商销售额占45%,带动周边4个村25户贫困户稳定脱贫。 安化县推动电子商务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尖兵”作用,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从2016年的1.2亿元增至2019年的3.32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超过40%。2017年至2019年,该县连续3年被省扶贫办、省商务厅评为电商扶贫优秀一类县。 该县成立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现代物流和人才培育体系;先后与58集团、京东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签订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战略协议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电商扶贫、智慧物流等8个方面的合作。该县还在京东商城设立安化扶贫馆,上架安化黑茶等本县农产品246款,融合各方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上联平台,下联百姓,形成“电商平台+合作社+贫困户”电商产业扶贫体系。至今年6月底,全县共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400多个,培育电商扶贫网店3500余家,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万多人次,销售扶贫农特产品2亿元,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3500余人。 为切实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安化县还引导电商平台、村级电商服务站、农业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安化农特产品销售平台“安化购”2019年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销售扶贫农特产品500多万元。城南区中砥村电商服务站组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指导31户贫困户制作“坛子菜”,月均网销额近2.5万元,为每户贫困户月均增收800元。 |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