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标准,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的机动车守法率必须达95% 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必须达85%以上、行人守法率必须达80%以上。作为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工作,主动献计献策,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起,共同为构建我市和谐文明交通环境尽一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占用应急车道 开车打手机 不系安全带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帽 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2.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 超速行驶 疲劳驾驶 闯红灯 强行超车 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3.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 机动车有序停放 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