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住建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城市规模、发展阶段、需求特点,将城市分为A、B、C、D四大类别,益阳属于C类城市。目前,我市已达到“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今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并提出至2015年实现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目标。 具体目标: 1.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减小。实现建成区实际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占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项目的95%以上(含)。 2.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全市道路网密度达9km/km2以上(含),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中央隔离设施的规范设置、施划率分别达98%、98%、90%、85%、85%以上。 3.公共交通更加绿色、环保。公交汽电车拥有量达10标台/万人,公共交通覆盖率达到45%,公共交通分担率、步行分担率、自行车分担率分别达到21%、35%、25%。 4.交通组织更加科学、合理。建立基于P-GIS的具备应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执行监督能力的集成指挥平台且有效发挥功能,路口渠化率、交通信号灯协调控制率分别达100%、65%。 5.道路通行更加安全、畅通。万车死亡率在3人/万车以下,全市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低于3起,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达到35 km/h以上,高峰期交叉路口阻碍率低于1%。 6.市民交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达95%、85%、80%以上,中小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