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12年原国有工商企业改制灵活就业特别困难对象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于去年年底已全面完成。根据原国有工商企业改制灵活就业特别困难对象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相关政策规定,该区就业服务管理所为全区117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社保补贴。此次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为2557.4元/人,年内办理退休的按缴费月数予以补贴,每月213元。2012年社会养老保险补贴金额为260.94万元,补贴资金将于近日以银行存条形式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灵活就业特别困难对象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工作是一项惠及全区弱势群体的民生工作,涉及对象面广、任务量大、办理时间紧迫、政策性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科学安排部署,严格把关审核程序,落实补贴政策,按时按质顺利完成了全部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就业困难人员心中,在寒意袭人的冬日为困难群众带来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