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中共党员,二级警督,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林玉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坚守初心、积极向上,逐步成长为办案能手和法律专家,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 林玉在对案件审核把关 执着于“勤”提升执法能力 从派出所到刑侦、经侦,再到如今的法制岗位,从警十六年,林玉一直工作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线,岗位虽然更换,但不变的是对待工作的那份责任心和力求把每一件事做到最好的勤奋。 林玉先后侦办了省厅“7.0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某公司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等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在办案中,面对浩如烟海的线索和繁难复杂的工作,林玉从不怯于下绣花工夫,用艰辛的付出打开了一个个突破口。2016年,林玉被评为市公安局骨干侦查员。2017年,林玉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资格高级考试,从一名普通民警逐步成长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专家。 着眼于“细”服务执法实战 2018年,林玉同志从执法岗位调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在新的岗位上,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一系列重大案件的顺利侦办提供了有力支撑。 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林玉参与了市局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核、指导,直接参与侦办了“6.21”夏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06”聂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两起涉黑专案侦办中,林玉既是法制审核员,又是专案组内勤,每个专案的案卷材料多达二三百册。林玉对每份案卷材料一一审核,对每个嫌疑人是否构罪、构成何罪、是否是涉黑团伙成员审核把关,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正确的依据。目前“3.06”聂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取得突破性进展,“6.21”夏某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得了市、省乃至中央的高度肯定。 把控住“严”坚守执法正义 从办案一线到执法监督岗位,从业务骨干转型法律专家,身为公职律师的林玉,不管是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还是在案件审核过程中,都始终坚持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面对利益诱惑,做到秉公执法、公正廉洁、不徇私情,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2018年以来,林玉负责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案件审核工作,他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各项案件的取证标准,推动制定了《益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审核工作的规定》《益阳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出具自首、立功证明材料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权利和责任,从制度上防止和减少执法过错问题的发生。 一年多来,市公安局刑事案件办理进度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批捕率上升42%,退侦率下降34%,人民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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