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训家风》、看法律法规宣传栏……村民法治文化广场就是普法的“课堂”。村民李学知曾是捕蛇抓雀高手,参加法治乡村系列学习以来,决定“金盆洗手”,改搞种植养殖。这是南县天然港村法治建设的真实写照,也是我市基层法治乡村建设常见的场景。 近年来,我市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格局,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具有益阳特色的乡村法治之路。 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市委书记瞿海(左三)为市委市政府聘任的7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今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在《关于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政协提案上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法治益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瞿海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 “上级交警部门收到群众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4月12日,在南县中鱼口镇广常村的法律顾问群内,葛卓杰耐心解答村民李某的疑问。这是南县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的缩影。 法治乡村建设中,我市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定时+预约”、律师便民联系卡、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等便捷服务方式,为有需要的群众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畅通了农村“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宪法进万家”等基层普法服务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等加强农村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全面建成,已建设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7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13910个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3000余名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投身其中,率先在全省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健全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这是我市多年来一直积极探索的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平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 田间地头化解纠纷 2019年1月,“一村一辅警”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1275名驻村辅警为调解农村矛盾“最后一公里”注入了警务力量。资阳区茈湖口派出所辅警贾育才,是当地人交口称赞的“和事佬”。当地派出所用其所长,成立老贾调解室,专司辖区纠纷调解工作。老贾说,把握走访、谈“情”、普法三步骤,矛盾就容易解决。 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级调解室,在派出所设立“三调联动室”,打好“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组合拳,全市公安机关在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时,力争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桃江县桃花江镇把镇人民调解窗口下沉,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将流动调解法庭(室)搬到田间地头和纠纷现场,变坐堂调解为上门调解,实现了群众“吹哨”,调解“报到”。当地群众称赞是“专家门诊,专解疑难杂症”。这是全市在多元化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时的典型例子。 桃江县退休干部张彩云,组织大栗港镇卢家村8名乡贤成立了彩姐调解工作室。图为张彩云(右一)在卢家村木材加工厂开展法治宣传 如今,全市所有行政村完成了村民服务中心建设,“五老工作室”“和事佬”“彩姐工作室”等以乡贤、老党员、老教师形成的1000多个民间调解组织,500多支义务巡逻队犹如雨后春笋,形成一股强大的群众自治力量。率先在全省设立首个中级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率先在全省建设调处、鉴定、赔偿、法律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医疗、交通纠纷调处模式。 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更加提升 近年来,我市将基层群众自治作为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党建引领,人人参与、共建共治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推动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迈向了高质量发展。 老安村位于安化县小淹镇西南部,过去曾是一个发展相对滞后的村落,自从实施了“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负其责”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后,全村“脏乱差”问题没有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多种产业迅速发展,如今的老安村气象一新。 马迹塘镇龙溪村,是桃江县偏远山区的一个自然村。龙溪村以“创群众满意的平安村”为核心,大胆改革创新,探索出了一条以党建为引领、群众自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新路子,先后获得“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益阳市美丽乡村”等荣誉,成了一个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桃江县马迹塘镇龙溪村召开党员大会 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入手,狠抓村党支部作风建设,党员带头参与治安巡逻、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村级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议制度,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表决。把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的工作优势,推动基层群众自治,这是我市在探索乡村法治建设时始终坚持的最高原则和根本引领。 成立民事纠纷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以及义务巡逻队等社会组织,户主会、屋场会、地坪会时时就地召开,“广播会”“村村响”及时传达政策法律、事务事项,村级法治大讲堂普法到家门口,村规民约对村级建设、乡风文明、社会治安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全市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经验和模式。 如今,全市1139个村、295个社区,均已广泛吸纳党员、长者、乡贤等社会力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公约”,制定村(居)民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从细微处发力、从关键处入手,引导群众参与,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实现了群众自我管理,提高了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备 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位一体”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晚上出行,经常看到有人在巡逻,觉得特别有安全感。”家住安化县渠江镇连里村的夏女士说,每当夜幕降临,民警和驻村辅警组织群众一起戴红袖标开展“散步行动”,让人很心安。 “我为大家巡一天,大家为我巡一年。”这是赫山区泉交河镇林翼义务巡防队成立的初衷。这支由警民携手的巡防队白天开展交通劝导,晚上巡逻守护。群众参与积极性很高,人人都说,自己亲自巡逻,自然而然守规矩多了。 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打牢社会治安防控的群众基础,形成人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局面,这是我市法治乡村建设中最强大的力量。 2019年10月5日,家住欧江岔镇飞龙寺村的陈师傅一台摩托车在家门口被盗。民警通过“行车卫士”智能防盗系统,7小时内便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 赫山区率先在全市开展“千里眼居家卫士”惠民工程,村民只需预存264元手机话费,即可获得云存储、高清摄像头等视频监控安防包,家里监控探头与公安、镇村视频监控平台联网,与个人手机相连,人在外可随时了解家里情况。 赫山区泉交河镇菱角岔村整合多方资源,安装运行69个摄像探头,建立竹泉农牧监控主控平台;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北峰垸村石湖农场安装16个摄像探头,在农田、果园、苗圃的周围安装视频监控及物联网设备,保证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安全可控。 “自从村里装了高清摄像头,小偷都不敢上门了!”南县南洲镇长胜村支书谢元说,这多亏“雪亮乡村”标杆村建设,为长胜村安装了6个摄像头,实现了全村关键区域治安防控无盲点。村民可以在手机APP中直接查看自家小孩乘车、上学情况;实时查看自家周围环境情况,遇到突发事件,使用一键报警功能迅速寻求援助。 赫山区依托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设立了227个心理咨询室,1378个网格社会心理服务点,逐步形成了以综治中心为载体,以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骨干,以社区社会心理服务站为重点,以网格社会心理服务点和重点行业社会心理咨询室为触角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无论是渠江“散步行动”、林翼义务巡防队,还是行车卫士、惠民千里眼等“互联网+”智慧物防模式,我市探索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巩固社会治理体系,筑牢平安防线,全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益阳。 “我市在吸收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探索乡村善治之路,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护航乡村振兴新格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安介绍,在内容上求“精”、方式上求“新”、阵地上求“广”,多年来,我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基层社会风险矛盾为着力点,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既符合法治建设规律、时代特征,又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模式,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农村最后一公里,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法治乡村图景徐徐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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