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表谢意 ,我的赔偿款到位了!”2019年的最后一天,一起民间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吴某给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法庭乡贤调解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8年10月12日19时7分左右, 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建公路的人行道由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往该区鱼形山天意木国方向行驶, 因人行道上下水井盖未盖, 吴某“掉坑里”受伤,摩托车受损。2019年9月,吴某诉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施工单位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院沧水铺法庭承办法官启动庭前调解程序,邀请法庭乡贤调解室两位调解员同双方当事人一起前往事故发生地,通过实地勘察,明确责任大小,并对各自责任承担比例有了统一的认识。原告吴某为当地村民,乡贤调解员是当地德高望重的贤人,原告对乡贤调解员的调解意见非常信服。通过法官与乡贤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目前,该调解协议已自动履行。 2019年,赫山区人民法院在5个基层法庭成立乡贤调解室,通过当地政府并依托辖区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力量不定期进驻法庭参与调解,探索构建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倡导“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理念。法庭商请辖区党委政府、司法所设立乡贤调解室,聘请有丰富基层调解经验的乡贤调解员坐镇,由法庭的员额法官做业务指导,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就在这道“闸口”及时得到疏导。元至12月,赫山法院基层法庭乡贤调解员共参加调解民间纠纷案件156件,调解成功125件,调解成功率达80%。赫山法院基层法庭乡贤调解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打造了一张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名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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