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时被抓!朝阳公安海棠路派出所打掉一盗窃车内财物团伙
2019年6月16日晚上,面对警方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曹某不经意间说出的一句话,验证了他和他的同伙在实施盗窃车内财物时的精心防范。 曹某说:“所有落网方式都想到了,唯独没有想到以这种方式落网。” 6月16日下午,当曹某提着30余包名贵香烟准备销赃时,被海棠路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在其租住的房间里,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艾某,并起获了更多的香烟、茶叶和名酒。 经查,自6月份以来,曹某和艾某昼伏夜出,采用遮挡车辆号牌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先后在多个露天停车坪作案。 曹某和艾某分工合作,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负责实施盗窃,并时常总结经验教训,以逃避警方打击和抓捕。 只是在他们意料之外的是:一人在销赃时落网,一人在酣睡时落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和艾某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最新新闻
要闻推荐
要闻推荐
今日视点
今日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