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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2019-4-18 14:13|编辑: 肖沐芸|作者: 李永军 |来源: 益阳日报 |查看: 7879 |举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永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务必深挖彻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做到在落实行动上一马当先,在深度打击上一查到底,在查处广度上一网打尽。

  在线索摸排上强化深挖彻查。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通过开通举报电话12388和网络举报平台、设立举报信箱、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等措施,主动摸排和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坚持主动出击,围绕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责任落实不力三个监督重点,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上级重点督办案件进行线索摸排。落实纪委监委联点机制,实行班子成员与地方对口联系和有关问题线索包案,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公安机关线索移送和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签字背书”等制度的落实,决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逃脱。加强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规范管理,逐件编号、规范分办、定期督办、动态更新,确保线索件件有去向、事事有回音。

  在协作联动上强化深挖彻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主动对接,建立健全和落实重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办案、以案促建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协作合力。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要求,建立完善政法机关线索双向快速移送、查办案件协作配合、专题会议商讨研究等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摧网毁伞”同频共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通过逐案过筛、协同深挖、指定调查、提级办理,保证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工作“一盘棋”。紧盯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实行责任倒查,有效化解“中梗阻”,持续推动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摧网毁伞”上强化深挖彻查。一要优先安排力量。将有关案件职能部室负责人列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细化明确各自职责,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采取上下联动、片区和片组协作联动、办案一体化等方式,将审查调查力量向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倾斜。二要坚持严查快办。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既要坚持“问题核查到位、情况反馈到位、问责追责到位”的工作原则,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快速处置,又要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坚持用事实、用证据说话,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尺子衡量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努力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实行提级查办、异地交叉办案,以雷霆之势“摧网毁伞”,迅速形成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摧网毁伞”的根本,坚决落实“一案三查”,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放手。三要突出重点查办。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特别是扶贫领域、基层组织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大对上级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办力度,及时介入、同步跟进,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在扫防并举上强化深挖彻查。及时通报曝光。利用纪检监察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以案促改。通过开办“每周一案”“以案释纪”“忏悔与警示”等栏目,对查办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并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到“一案一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执行,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纵深推进拓展。针对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多发的问题,一方面,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及时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地方通报有关情况,助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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