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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盘踞光明村的恶霸
2019-4-12 15:31|编辑: 李倩 |来源: 清风益阳 |查看: 17780 |举报

  导语:

  在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原光明村、现光明村资产管理委员会, 曾经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到光明村的企业是活着进去,死着出来,就算不死也要脱几层皮。”这光明村究竟有什么妖魔鬼怪,让企业如此叫苦不迭?

  “开头这段话在群众中流传已久,绝非瞎编。这事得从原光明村村委会主任陈义生说起。


  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龚卫彬:陈义生这个人十分霸道,当地人都喊他“陈爹”,是个“土皇帝”。

  陈义生为首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人员众多,内部分为四个层级:陈义生在最顶端;第二级是几名村干部,包括陈义生的儿子陈瑛、陈义生亲家的儿子李中秋;第三级是几名村民小组长和包工头;第四级是部分村民。

  陈义生长期担任原光明村村委会主任。包括后来的光明资管委党支部书记、主任李中秋在内的资管委干部,都是他一手扶植的。

  

  龚卫彬

  在这个村霸恶势力团伙中,接任陈义生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李中秋是个重要人物。从2011年8月光明村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一直到李中秋等人案发时的近8年时间里,光明村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党支部和管委会成员从没进行过换届,李中秋等人因此长期把控着光明村的基层政权。采取语言威胁、暴力阻工等多种手段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谋取暴利。

  2017年4月,一公司以1600万元的价格获得光明村辖区内原家家润公司的土地和房产所有权。该公司刚进驻,陈义生等人就以原公司欠他们工程款为由,向该公司索要三、四百万元,公司负责人不肯,你猜,结果怎么着?

  陈义生组织人员拖了六大车渣土堆在公司大门口,还召集几十个村民围在公司大门口“请愿”、打横幅,强行阻工。最终,为了使工厂能顺利开工,该公司被迫向陈义生等人支付145万元。

  

  办案人员龚卫彬

  李中秋不止一次在干部和群众中这样叫嚣:“光明村范围内的项目必须由我们施工,否则我们就让项目搞不成!”

  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正宇:入驻光明村的企业,除租赁龙岭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化厂房的外,其他企业厂房的大部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都被陈义生、李中秋等人强行承揽。他们承揽工程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而施工呢又是以最低的标准施工。

  2013年,某企业在光明村修建厂房,经考察,主体工程交给了一家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施工。该建筑公司刚进场,村干部就频频“光临”,并有村民持续阻工。迫于无奈,这家企业提出将工厂的围墙交给陈义生、李中秋一伙施工。当时,这种工程的市场造价只要80元/米,但是,陈义生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居然开出了600元/米的天价,是正常造价的7倍多。被敲诈的企业没有答应。可第二天一早,陈义生就带着人到施工现场再次阻工。为了确保项目的主体工程顺利进行,该企业最终被迫以318元/米的高价将围墙交由陈义生等人施工。

  可是,当时该企业的主体工程还没有完工,一些大型设备还没有进场,企业负责人找陈义生协商,能不能等主体项目完工后再建围墙?为首的陈义生等人断然拒绝,要求立即开工建设围墙。

  

  办案人员李正宇

  该企业负责人不得已,就让村干部算一算修围墙的利润,企业直接将这部分利润支付给他们,围墙由自己来修建。这个超出底线的请求还是被拒绝了,一个村干部竟厚颜无耻地拒绝说:“我们是正规搞工程的,又不是来要钱的。”

  最终,陈义生等人在一个月内完成了他们的项目施工。不过,他们修建的围墙不但长度缩水,质量差得离谱---后面的施工还没有结束,前面修建的那部分就已经倒塌了。

  经统计,从2009年至2016年短短7年内,仅团伙骨干成员李中秋个人承揽和参与的工程就有28项,工程总金额达1亿多元,获利1700多万元。同时,李中秋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群众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以及骗取和挪用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罗湘武:陈义生、李中秋等人常年把控着党支部和资管委的权力,将光明村当成是自家私人领地,肆意妄为:打着带头拆迁旗号欺骗政府获取拆迁款;打着投资项目为集体增收的旗号欺上瞒下挪用公款;打着照顾村民的旗号强揽村内企业的工程。

  2019年1月,赫山区纪委区监委给予李中秋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光明村前任村委会主任陈义生、现任光明资管委党支部副书记陈瑛、委员(村会计)张少林、村民小组长李锋及村民陈国军等人被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涉案人员30多人,已收缴违纪违法所得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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