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两年半调解成功率100% 磨嘴六小时,为了一个和谐元宵 医患纠纷一旦发生,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针对这一难题,2014年7月,由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益阳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市卫计委指导管理。主要负责中心城区6家公立医院、32家民营医院医疗纠纷的调处。2018年,该组织成功调处纠纷66件,为患方拿到补偿金额35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2018年3月,市医调中心被省文明委评为“湖南省2017年文明窗口单位”;5月,被评为“2013年~2017年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2月18日,《法制周报》记者走进市医调中心,实地了解他们如何“治疗”医患矛盾这一顽疾。 老人术后去世引发矛盾 “家属在医院闹事,你们能不能过来调解一下。”2月18日上午9时,市医调中心调解员周宏接到某医院的电话,立即和同事刘志超赶往现场。 原来,2月9日,64岁的陈某因胸痛入住某医院,医院诊疗后立即为其进行了心脏支架植入手术,并送入ICU病房。2月13日,陈某的病情稳定下来,被转入普通病房。 4天后,陈某突发胸痛,随即心脏骤停。医院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措施,陈某仍不幸去世。明明已经转入普通病房,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事?陈某家属不能理解,与医院产生纠纷。 9时35分,周宏和刘志超赶到现场。此时,陈某的20多个亲属聚集在医院讨要说法。两人一边安抚家属情绪,一边开始查阅患者病历本。 10时,在双方签署调解同意书后,周宏和刘志超召开了调解会。一张长桌,调解员坐在中间,医患双方各坐一边。 会上,双方针锋相对。“是医院抢救不力才导致我妈妈去世,医院应该退还4万元医药费,还要给我们5万元补偿金。”“我们已经尽力抢救了,没有任何医疗方面的过失。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6个小时后双方和解 在详细询问了陈某从住院到死亡的整个诊疗情况后,曾在检察院从事法医工作的周宏有了自己的看法:“医院在治疗上没有过错,但工作上存在瑕疵。应该把手术存在的风险详细告诉患者亲属。” 随后,周宏和刘志超分别给双方做工作。 “如果你们对医院的治疗存在质疑,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对于周宏的建议,家属不愿接受,“其实可以理解,当地习俗都是入土为安,不愿意再去解剖尸体。” 于是,两人只能一遍遍向家属解释:“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医院只能尽可能采取抢救措施。” 两个小时过去了,调解工作仍没有进展。 “如果我们再一昧给患者家属做工作,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反感。他们可能会认为我们只帮医院说话。”看到死者当地的社区主任也来到医院,周宏请他帮忙给死者家属做工作。 下午2时,事情有了转机,家属不再坚持索要高额赔偿金。 另一边,在调解员指出医院在风险告知上的不足后,医院也松口表示愿意支付一些救助金。 “虽然医院提出的3000元人道主义救助金不能让家属接受,我们的工作还是取得了效果。”随即,两名调解员趁热打铁,不断与患者家属、当地社区主任、医院负责人沟通。 下午4时,双方达成和解,医院赔偿死者家属7000元。周宏、刘志超松了一口气,双方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元宵了。 平均年龄60岁的调解队伍 在周宏看来,调解员们不仅是在调处矛盾,更是在修复脆弱的医患关系。 市医调中心主任陈民告诉记者,中心的4名专职调解员分别来自司法局、检察院、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平均年龄60岁,“是我们专门组成的一支由老干部、老专家组成的调解队伍”。 曾在司法局工作的调解员周银华已经67岁了,只要接到任务,他从不推脱。今年大年初七晚上7时,已经下班的周银华接到某医院的电话,一位78岁的老人在医院做手术后去世,家属认为医院应负责任,双方产生纠纷。 周银华立即和搭档姚硕儒赶往现场调解,通过8个小时不间断地沟通,第二天凌晨4时,双方达成和解。 周银华说,这样的工作状态对他们来说是常态。“只要家属还在听我们做工作,我们就会一直协调,直到问题解决。” 大年三十接到调解任务来不及吃年夜饭就赶往医院,直到第二天才回家;为了一起纠纷,调解6天5夜,每天只睡4个小时。调解员们用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使命。 此外,为了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调解员还多次走进医院,为医务人员上辅导课,通过大量案例,指出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做枫桥经验的传承者,当医调工作的排头兵。”在市医调中心副主任黄学良看来,这是目标也是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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