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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法院:执行敢于动真碰硬
2018-7-15 16:19|编辑: 李倩 |来源: 湖南日报 |查看: 2864 |举报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来生 刘艳玲


  安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收效良好。

  剑指失信公职人员

  “我是国家干部,就不还钱,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近日,在安化县某乡镇政府办公室,一名欠钱不还的干部与法院执行人员对峙。随即,这名“老赖”兼“官赖”被安化法院予以司法拘留。

  长期以来,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层层受阻、困难重重,令执行人员大伤脑筋。尽管法院多管齐下,积极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设置专属彩铃、限制高消费等常规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自恃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此效果不明显。

  “我院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一把手集中指挥,对失信公职人员动真碰硬,剑指‘老赖’兼‘官赖’。”安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新军下了决心。

  第一步是先礼后兵,将失信公职人员分批约谈。分批约谈后,安化县某乡镇工商所干部谌某、某局干部吴某、某卫生院工会主席蒋某、某医院职工曾某等4名涉公被执行人均主动履行义务,到位标的额35万余元。

  第二步是单位督办。如果约谈无果,法院向其单位通报,并依法予以扣留工资、奖金、公积金。然后,执行人员将公函送达失信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或者办公室,再次逐案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决定书,限3日内履行。如仍未履行,则予以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三步是司法建议。失信公职人员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院建议按相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和对其在晋职、晋级、荣誉获得等方面进行限制和禁止。对于涉嫌转移财产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安化县某乡镇建设站干部陈某被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仍不履行义务,法院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对其继续拘留。陈某在第二次拘留期间筹齐欠款,该案执结。

  今年以来,该院已执行此类案件30余件,司法拘留涉公职、涉企法人28人,执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

  对涉民生案件挂图作战

  安化县人民法院把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李某系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农民,在镇上摆摊卖羊肉。2017年3月,他与同在街上摆摊贩卖农产品的刘氏姐妹发生争执,李某被二人打伤后送往医院治疗。经法院判决,刘氏姐妹连带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刘氏姐妹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考虑到案件为邻里间健康权纠纷,给付金钱并非解决问题最终目的,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向刘氏姐妹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劝其珍惜邻里缘分,以“和”为贵。刘氏姐妹很快兑付了所欠执行款1万余元。

  安化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摆在首位,对此类案件实行挂图作战,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挂帅指挥、统一调度,承办人每日汇报,逐一攻破。该院先后执结了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利益关系大的安化县清塘镇煤矿、莲花洞煤矿、落水洞煤矿等系列案69案,涉及农民工50余人,执行到位标的额60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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