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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5人获刑
2018-10-16 09:55|编辑: 李倩|作者: 李庆辉 宋咏琪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10031 |举报

  益阳在线10月15日讯(通讯员 李庆辉 记者 宋咏琪)日前,桃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文甲、文乙、文某喜、文某灯、文丙等5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被告人文甲邀集被告人文乙等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以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等违法手段牟利。被告人文甲回到桃江县松木塘镇后,利用其在松木塘镇响涛园社区经营“桃府”KTV、饭店等有利条件,经常纠集被告人文乙、文某喜、文某灯、文丙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文甲、文乙、文某喜、文某灯、文丙等5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和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文甲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犯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文乙、文某喜、文某灯、文丙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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