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麻石街 麻石街上数第一(续) 杨国香 第一批新结婚证 手头有一张益阳市人民政府1953年2月颁发的第34号结婚证书,当是1950年9月益阳建市后的第一批结婚证书之一。此前,益阳城皆为县治所在地(元代除外,益阳升格为州,县城为州治)。可能是强调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吧,证书下面还有市长张志远签名。张志远,原益阳县人,解放前为中共地下党员,后调任常德。
另还一张市政府1952年1月颁发的离婚证书。证书的附录里详实记载了男女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情况。从内容来看,当时对女方的权益有明显的保护性倾向。签名的领导有两个,一个是市长胡为乐,一个是副市长江洪。据载,胡为乐因犯贪污罪,在“三反五反”中被撤职。
新中国成立后的婚书,反映了旧的封建婚姻制度被消灭,社会主义新的婚姻制度己建立,并且有法律作保障。因为在1951年,新中国颁布了首部《婚姻法》,新婚姻法最显著的特征是:妇女彻底解放,男女平等互爱,婚姻自由从此开始! 但是,贯彻实行《婚姻法》并非易事。婚姻法规定,原来包办的婚姻可以取缔,离婚也是自由的,而这条最难实行。因为在旧社会,如果女子想要离婚,必被捆绑、关押、吊打,或沉潭,实行所谓家法。据当时中南局一个统计,在数万件妇女要求离婚的案件中,被宗族势力和夫权致死致残的妇女竟有数千人之多。所以不要小看了上面的这张离婚证书,历史为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付出了多大代价! 新中国的结婚证书形式多样,政治色彩也很浓厚。如1958年,结婚证书上就出现了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之前也有两面红旗或五面红旗的。到了“文革”,结婚证还有毛主席语录、林彪题词等。
当时,干部结婚一般要经过组织批准。尤其是军人,其对象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 进入七十年代后期,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婚姻与生育联在一起了。在领结婚证书的同时,还要领晚婚证、晚育证或独生子女证。若不领后面几个证,结婚证自然领不到。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实行后,结婚证不再是一张纸了,而是一对漂亮的本子,男女各一本,这样便于保存,不易遗失。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婚书是婚姻的凭证。作为人生大事的记录与见证,婚书承载的不仅仅是某对新人的故事,也清晰地折射出社会政治、经济、民风民俗的变迁和发展,记录了一段历史进程。下面,请随作者的收藏,看看清代和民国时期的老式婚书—— 清代,是两千年封建帝制发展到极致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妇女是压在最底层的人群,男女的婚姻完全是包办的。这张清光绪年间的益阳县某地的庚帖,当时叫“八字婚书”。所谓八字,即生辰八字,是指一个人出生时的年、月、日、时四柱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个字,故称。而八字婚书,即右边是男方的八字,左边的是女方的八字。男方的八字书是红纸,女方的是绿纸。 填制八字书之前,有一个提亲、报八字、合八字的前奏。男方通过媒人向女方提亲,女方如同意接触,就报八字,即女子的出生年、月、日、时,按十大天干(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对应形成男女双方的八字。 这个婚帖上男方的八字是:癸酉、葭月、念九、子时,即男子癸酉年生,属鸡;出生月份葭月,即阴历四月;出生日子念九,即二十九;出生时辰子时,相当于零点,子时属鼠。女方的八字是:戊子、葭月、初拾、申时。生肖属鸡,比男方小三岁,也是四月生,日子初十,时辰申时,相当于下午五点左右。 根据八字先生推算,这对男女八字相合,鸡和鼠是能和谐相处的。月份和日子及时辰都相配。男大女三岁,也是最佳搭配。因此,双方可以放心结婚。如果八字不合,不管双方是否相配,都是不能结合的。 几千年封建社会,用合八字择配婚姻是主要形式。八字理论根据唯物史观,虽然不很科学,但根据人体生物节律,也包含着历代学者与社会实践活动者的辛勤付出,是封建社会命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八字先生的队伍也是代代相传的。许多青年男女从不相识到相识到结婚,就是由这种八字先生和媒婆撮合而“被结婚”的。 这张婚帖还附了一张抽签条,签条上写着:“秦晋姻缘秦晋联,无需占卜问神仙。请君快订鸳鸯谱,五色线从缫幕牵。”这是一张上上签。估计是男子听了八字先生和媒人的撮合后,还是不大相信,于是再去抽签问卜。结果抽了一支上上签,印证了八字婚帖。这样,他才放心地与该女子结婚。这个抽签条大概是对不合理婚姻制度的一种反抗吧,不过却从一种唯心跳到另一种唯心上去了。 1911年辛亥革命,宣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帝制从此结束,隨之而来的便是女性解放。对女性的解放,最初表现在松绑放脚,解放小脚女人,接着便提倡男女平等,反对包办婚姻。从我收集的民国婚书来看,这个时期旣有通过证婚人的,又有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有年轻人的,又有老大爷、老太太结婚的;有双双自由结婚的,也有举行集体婚礼的;还有男到女家“倒插门”的。更有三角婚姻的,这时的第三者不叫“小三”,而称“自由妻”,相对原配那种“包办妻”,倒是一种进步。
除结婚自由外,离婚也自愿。调解的形式也多样性,既有民间调解离婚的,也有行政调解离婚的。 但是,民国时期的农村地区,封建婚姻仍占统治地位。直到解放前,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守节(夫死后不改嫁)与休妻也普遍存在,更有租妻、借妻、卖妻的。妇女依然被压在几座大山的最底层。
第一个女县长 益阳有个女能人,叫肖庆云,桃江人,是解放初期共产党培养的年轻女干部。1955年4月,她担任益阳县县长,是新中国益阳的第二任县长,也是益阳盘古开天地的第一个女县长。在她之前的中共第一任县长是南下干部董早冬,在一二任之间,有个叫孙仙舫的也代理过一段县长。 肖庆云从1955年4月至1968年11月,在县长岗位上干了十三年。按益阳县人民委员会届别划分,这十三年有五届人委,在一个县长岗位上连干了五届,且一干就是十三年,这本身就是一个故事。
肖县长工作勤恳,任劳任怨,关心群众,体察民心。就抓粮食生产而言,她在任期内将益阳县的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基本解决了几十万益阳县人民的口粮问题。这里有一组她任内的益阳县历年粮食产量统计数字: 1956年21670万公斤,1957年22150万公斤,1958年24627万公斤,1959年24776万公斤,1960年16264万公斤,1961年13535万公斤(三年灾害大减产),1962年20315万公斤,1963年23246万公斤,1964年23251万公斤,1965年24415,1966年28239,1967年26385万公斤,1968年28029万公斤。 除了三年自然灾害,其他年份都是上扬的,在没有袁隆平的年代,又是大呼隆的集体经济,一个农业大县能如此,已相当不易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粮食从种、收、分配、购销,到食用,每个环节都要抓得很紧很紧。这里有一张肖县长1959年发的布告,证实了她对粮食确实抓得很紧。布告名称是:益阳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双抢工作的几项命令。命令有五条—— 1、坚决贯彻细打细收,做到颗粒扫仓,适时收割,尽量减少损失。 2、坚决贯彻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按劳分配,多产多吃,少产少吃,多劳多得。 3、严格收割入库,不准营私午弊,不准瞒产贪污,不准瞒产私分。 4、严格按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反对浪费,节约归已。 5、加强粮食保管保卫工作。严格市场管理。防霉烂,防鼠雀损耗,防盗窃破坏。任何个人不得经营粮食,不得贩卖粮食或加工复制品。不准私开饭馆,面馆。严禁私人贩卖粮食进行黑市活动。严禁煮酒,熬糖等浪费粮食的行为。一经查获,除没收全部粮食外,按情节 轻重,依法处置。 这五项命令值得一提的是第二项,“坚决贯彻三包一奖”,不管这政策是来自县里还是上面,比邓小平1962年提出的“三自一包”,还早了三年哩!不过同时也见出,当年对粮食问题的确抓得很紧,“不准私开饭馆,面馆”“严禁私人贩卖粮食”,并且认为这是“黑市活动”。还有,煮酒、熬糖都是“浪费粮食的行为”,这些,对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恐怕是天荒夜谈吧! 这里还有几张关于征购粮食的单据和文件,有肖庆云县长的签发。可以说,肖县长是个很称职的粮食县长。 不过,作为粮食县长,也有失误的时候,这就是暂时困难那几年,她在双抢时开展的“大兵团作战”。 双抢,即抢收早稻、抢插晚稻之谓也,一个“抢”字,可见水稻这种作物的季节性,赶不上或延误了季节,汗水和肥料都会白搭。笔者1959年在市一中念高中时,就参加过双抢。 地点在当时的泉交河公社。县双抢指挥部将数千农民包括我们学生集中到这个公社,呼隆隆一个大队一个大队的集中收割,像赶湖鸭子一样,一个大队半天就割完了。但割完容易,脱粒却难。失误就失误在这个脱粒上。 记得当年有个早稻品种叫“农垦五八”,很难脱粒,于是就开展打谷比赛。一次,我就亲眼见一个大队为赶进度,居然想出了一个“火烧连营”的办法,擦根火柴将干枯的禾秆点燃,哔哔啪啪,一大片割倒的早稻倾刻燃烧起来,一粒粒稻谷像炸爆花米一样掉落到了田里。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农民所为吗? 这桩往事像一帧旧照片,在我脑子里装了半个多世纪,也纠结了半个多世纪。正因为是农民所为,我才纠结,正因为是农民所为,我才没忘记。其原因,可能是那几丘田格外干旱,能打的粮食不多,烧了不足惜,烧了还可赶进度。还一个可能是打谷的农民肚子饿了,烧爆的稻米可直接充饥。当然也不排除另一层因素,田土入社后是集体的了,农民对田土的感情淡漠了…… 难怪有专家分析,大跃进的头两年并非自然灾害,而是丰产不丰收(益阳县的粮食总产也证明了这点)!也难怪刘少奇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提出,大饥荒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恐怕就是一些经济学家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党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
肖庆云作为一位女县长,作者同益阳县老一代的农民一道,始终记着她的好,至于大跃进中的这点小失误,就不能记到她一个人头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