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窗抛物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2017年5月,我市启动“垃圾不落地 益阳更美丽”全民“随手拍”公益活动,鼓励市民广泛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专项治理治理车窗抛物行为。至今,治理行动已开展一年,益阳驾驶员车窗抛物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缓解?5月23日至24日,记者就此展开走访。 现场:观测车窗抛物,路口扔垃圾行为有所减少 5月23日,记者蹲点城区益阳大道、大桃路、桃花仑路等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及路口发现,经过一年的车窗抛物宣传治理行动,车窗抛物现象大大减少,尤以道路路口最为显著,但车行道上车窗抛物现象仍时有发生。 记者在益阳大道与康富路交界处红绿灯观察15分钟,未发现车窗抛物现象;在大桃路与秀峰路交界处,10分钟内有2名车主向车外扔烟头;而在大桃路电力小区路段,10分钟内有5名车主向车窗外抛洒垃圾。 “现在路口扔垃圾的现象已经减少了很多,路口有摄像头,司机也怕被罚。”一位负责康富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以前路口每天都有很多烟头、槟榔、卫生纸等,大多是车主或乘客等红绿灯时丢的。我市开始整治车窗抛物以后,如今路口的垃圾已越来越少。 车窗抛物治理也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认可。去年,市民吴先生就在私家车上放置了一个车载垃圾桶。“现在亲戚朋友坐我车,我都会叮嘱一句:不要往车窗外扔东西,说不定就被拍了。”对于车窗抛物的行为,他认为还是部分市民素质问题,并建议加强处罚措施,提高处罚标准。 数据:发出500多个处罚通知,仅130余人主动前来处理 记者从市环卫处获悉,我市对车窗抛物的处罚线索主要来自市民举报,以及在城区华天路口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置的车窗抛物拍摄点。经核实无误后,拍下的不文明行为会在报纸、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平台公开曝光,并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查处。一年来,我市共受理市民举报和路口监控拍摄的车窗抛物行为3000余例,经甄别核实后,共发出500多个处罚通知,但主动前来处理的仅130余人,逾期未来处理移交法院的有6人。 “还是有一些市民存在侥幸心理,想着不来处理也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市环卫处副主任涂小军告诉记者,我市开展中心城区“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依据是《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即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年来,市环卫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车载垃圾桶等,文明行车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由于城管部门在处罚时不具有强制措施,一些车主在接到违法处理通知时置之不理,未对部分市民形成威慑力,车窗抛物整治任重道远。 措施:本月起,车窗抛物机动车纳入交警车辆管理系统处理 5月起,我市车窗抛物治理有了新措施,市城管局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大“车窗抛物”追责力度。未缴纳车窗抛物罚款,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机动车,今后将无法办理车辆年检。 “这是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制定的一项新措施。” 市城管执法局车窗抛物整治办工作人员徐实告诉介绍,4月底,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到湘潭学习该市治理车窗抛物的先进经验。经市政府批准,自5月起,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纳入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一并处罚。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已将5月3日后受理的车窗抛物违法信息,传送至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根据信息甄别核实后,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目前,已有20例车窗抛物行为纳入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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