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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小龙虾想抢就抢?赫山涉恶男子被拘留
2018-4-20 15:51|编辑: 宋丹|作者: 王维 单仕平 |来源: 红网时刻 |查看: 7898 |举报

  4月19日,赫山区公安分局兰溪派出所破获一起涉恶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汤某彪(男,49岁,赫山区人)、汤某明(男,28岁,赫山区人)、曾某明(男,36岁,赫山区人)。

  4月18日18时许,兰溪派出所接到孙某某报警称:有人在其合作社养殖基地偷盗龙虾并抓伤工作人员。接报后,民警立即连夜展开调查,锁定作案者为曾家岭村村民汤某彪、汤某明父子及汤某彪外甥曾某秋。

  经查, 2011年开始,刘家坪龙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兰溪镇曾家岭村汤家垸组签订五年集体湖田承包合同,2016年再次续签五年承包合同,租金已一次性付清并分发至该组各户。2018年4月18日14时许,汤某彪以承包租金太少为借口,邀集汤某明、曾某秋携地笼窜至该合作社养殖基地,带走重约15公斤的小龙虾,在返回途中被合作社工作人员发现后阻拦,汤某彪、汤某明父子将工作人员抓伤后强行将小龙虾拿走。汤某彪随后更是骑摩托车返回合作社办公室,扬言“你们的虾子,我想搞就搞!”

  经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认定,被拿走的小龙虾价值为650元。办案民警连夜固定收集证据,查明汤某彪三人无理强行抢走小龙虾,抓伤合作社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当晚22时许,该所集中警力、分头行动,将三名违法嫌疑人抓获归案,在事实证据面前汤某彪等三人如实交代了其违法事实。

  目前,汤某彪、汤某明因寻衅滋事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曾某明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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