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11月,益阳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035件,调解774件,调解成功率74.78%,群众满意率达95%,经验做法由人民法院报全文刊载,向全国法院推介。这是益阳市创新诉前联调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喜人成果。 2016年5月31日,在益阳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精密部署下,益阳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揭牌成立,这一开全省先河之举,得到了省委政法委长安网专题报道。随后,各区县(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相继成立,及时、便捷、有效地分流民商事纠纷案件,定纷止争,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合资源 夯实诉前调解基础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不可忽视、无法替代的一环,诉前人民调解,则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街接,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纠纷的源头治理,是构筑司法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为确保高质高效运转,益阳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均设置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诉前调解登记窗口和调解会议室,实行调解员坐班制度。 调解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解员专业素质的高低。益阳市抓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建设,从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官、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专家、优秀律师,以及社区、工会、妇联等有群众工作经验的组织,消费者协会等具有专业知识的机构中多方纳贤,配备专职调解员20名、特邀调解员67名、调解组织4个,保障了诉前调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规程,更好地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益阳市参照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精心组织编制了益阳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指引下,各诉前调解中心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坚守“不违法、公开、高效”的调解原则,既以明文制度规范了调解工作的操作流程和人民群众申请调解的准入程序,形成了高效、协调的纠纷解决系统;又以制度规范的形式衔接好了诉前调解与立案审判程序,实现了调、诉之间的无缝对接。 多方联动 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与民间纠纷是多元且复杂的,因而解决的方式与手段也应是多样与灵活的,这就需要各级各部门广泛参与、多方联动,妥善、合理地各个击破。 在很多情况下,矛盾纠纷往往涉及社区村组、单位部门,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注重发挥各方力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建立了由调解员、坐班律师以及村组、社区干部、当事人参加的诉前调解多部门联系制度,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教师、知识分子以及政法干警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调解工作。此举不但整合了资源,弥补了司法程序及工作机制的不足,还突破了法院职能局限,扭转了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彻底化解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资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动走访群众,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疑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对来访群众主动做好息访息诉工作,此举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减轻了审执压力,又满足了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2016年9月,通过资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任蔡立田耐心细致的工作,刘某、郑某等二十余农民工被一建筑公司拖欠24万余元劳务工资一案得到圆满解决,与该建筑公司相关的另两起买卖纠纷,也通过诉前调解一并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妥善处理。 探索创新 丰富诉前调解方法 时代车轮滚滚向前,永不停歇。要跟随时代的脚步做好形势不断变化的人民调解工作,就必须不断探索创新,以新的工作理念分析矛盾,不断寻求新的调解方法。 益阳市中院诉前调解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对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免去当事人来回往返,减轻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和经济负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10月,益阳市中院诉前调解中心受理厦门一眼镜店与益阳一眼镜超市“某某”商标注册专用权侵权纠纷,因路途较远,难以当面调解,益阳市中院诉前调解中心创新性地启动远程调解程序,通过电话、微信组织调解,通过快递传递法律文书,最终达成和解。 企业兴则经济兴。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不仅注重化解企业双方矛盾纠纷,还通过诉前调解中心牵线搭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从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2016年9月,益阳市中院诉前调解中心受理浙江某毛巾公司与益阳某毛巾批发部“某某”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通过调解,批发部经营者张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在诉前调解中心牵线搭桥下,双方还达成合作意向,批发部经营者张某获得“某某”毛巾益阳总经销权。 总结经验 健全诉前调解机制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益阳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不断丰富诉前调解纠纷的种类,将最初的诉前调解与民商事纠纷的对接逐步扩大到诉前调解与刑事自诉、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多类型纠纷进行有效对接,使诉前调解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龚仁军介绍,益阳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充分发挥诉前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健全诉前调解长效机制。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丰富调解手段,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尽可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定期组织召开诉前调解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认真梳理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为促进益阳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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