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业检察岗位上,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林检科科长陈晓梅踏实工作、甘于奉献,为安化林检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全省林检工作先进集体作出了积极贡献。 进入林检科工作之初,陈晓梅虚心请教同事,通读专业书籍,报考了法律本科班,多途径提升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迅速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办案骨干。 在长期办理林业案件的过程中,陈晓梅发现,在办理涉林犯罪轻型案件时,经常出现“树毁了、人关了、款罚了,但生态没了,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的尴尬执法效果。为此,她和同事深入探讨,推行补种树木、恢复生态的司法活动,即对轻微失火、滥伐等涉林犯罪,在督促涉林犯罪当事人及其家属赔偿损失的同时,还要补种树木,从而对其实行相对不诉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处罚,这一方法,不仅为安化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立县生态强县的工作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还受到了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推出了《关于办理轻微涉林刑事案件试行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意见(试行)》。 陈晓梅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在办案中不仅注重法律效果,更注重社会效果。在2010年办理的李某失火案中,受害人承包管理的大量林木因嫌疑人李某的失火行为而烧毁,损失达十万元。在深入调查后,陈晓梅了解到,嫌疑人李某家庭较为困难,且为人老实,孩子无人照顾,失火并非故意为之。随后,陈晓梅主动作为,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就赔偿损失3.2万元、补种林木等达成一致,也对李某作了相对不诉处理。该案也因此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十大优案。 2008年,陈晓梅因工作劳累过度,加上身体老疾,没有休息好,突发大面积心肌梗死,所幸抢救及时,后接受支架植入手术,才转危为安。然而,仅仅休息了20天,她就重返工作岗位。陈晓梅对所办案件证据材料的复核,从来都是亲力亲为,从不因为身体原因而委托别人办理。2015年办理夏某滥伐林木一案时,当事人对所砍林木材积提出异议,要求申请重新鉴定,而木材材积又是滥伐林木是否涉罪的关键证据,在将该案退回森林公安补充侦查后,森林公安请求检察机关派人参与重新鉴定。那天,骄阳似火,陈晓梅和其他参与重新鉴定的人员清早就上山,直到下午6时多,终于将所有砍伐的林木检完,确保了整个鉴定过程规范、依法进行。 陈晓梅今年已52岁,虽临近退休,但她对事业的热情不减。她常说,只要在工作岗位上一天,她都会如第一天般认真对待,站好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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