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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法检“两长”齐出庭 展现司法新常态
2017-7-20 16:11|编辑: 李倩|作者: 毕晓娟 蔡俊 |查看: 5713 |举报

  益阳在线7月19日讯(记者 毕晓娟 通讯员 陈丹龄 蔡俊)近日,郑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依法在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审判员由区法院院长邹兆洲担任,而出庭支持公诉的,则是区检察院检察长谭铁军。这是大通湖区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法检“两长”首次一齐出庭。

  员额制改革是按司法规律配置审判人力资源,实现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自今年2月起,大通湖区检察院开始逐步推行,通过遴选、考试和审核,最终选任5名员额制检察官。此次法院和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办案,就是这一改革的具体体现。同时,法检“两长”带头审案,也充实了一线的办案力量,实现了工作重心向审判执行的倾斜。

  这次庭审用时仅30分钟,展现了法检“两长”娴熟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新常态。邹兆洲审理郑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采纳了谭铁军的公诉意见,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某是吸食毒品成瘾人员,且多次免费提供场地供他人吸食毒品,根据《刑法》第354条,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规定,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郑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当庭认罪。

  庭审过程中,谭铁军对本案的定罪量刑证据一一举证,并就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及警示教育意义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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