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堂 “下堂”的本义谓离开殿堂或堂屋。《礼记·郊特牲》:“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秦并六国平话》:“平王虽居尊位做天子,但王室荡无纲纪,甚至下堂而见诸侯。” 现在“下堂”用为离异、改嫁之意。“下堂”作离异用,已相当久远。《后汉书·宋弘传》:“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故事是这样的:东汉初年,刘秀起用西汉时期的侍中宋弘,并升他为太中大夫。刘秀的姐姐守寡,看上了宋弘,刘秀想把姐姐嫁给宋弘,问宋弘对“贵易交,富易妻”的看法,宋弘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作答,刘秀只好放弃。后来这句话被引用为“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并进入《增广贤文》广为流传。 旧时的婚礼上,新郎新娘要拜堂,“一拜天地”表示天地为证,“二拜高堂”以示新妇被公婆接纳,“夫妻对拜”表示双方互敬,以预示将来和睦兴家,古时还有专门去家庙拜祖宗的礼仪。通过这种仪式新娘正式进入丈夫的家庭,成为“堂客”。那么,“下堂”就是从丈夫家的堂上下来,离去,是解除婚约以及改嫁的含蓄说法。 咬金 “咬金”的“咬”在益阳话里读ηà,“咬金”一词来自旧时的通俗小说《说唐》《隋唐演义》和相关戏曲中的人物程咬金。他的大名叫程知节,咬金是他原来的小名。他本是唐朝的开国元勋之一,封为宿国公、卢国公,入选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在小说、戏曲里他是一个像张飞、李逵一样的人物,武功不高不低,且为人风趣幽默,大事不糊涂,而在小事上常常糊涂,爱与人争执。成语“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就源于他,因他往往出奇不意,出奇制胜。在益阳,意外的人物出现,让事情出现转折,都可以讲“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他使斧,梦中得高人传授,但他只学了三招半,谓之“程咬金三斧”,抵得住就可入英雄榜,否则就只能做无名小卒。“三斧”也用来形容人资质不佳,只会点入门功夫。“咬金”在益阳还单独当动词、形容词用,表示争吵、吵架,以及喜欢吵架、不讲道理等。如“你这个人太咬金哒!”“我懒得跟你咬金!”“他们两个人在那里咬金”;而“他们两个人咬起哒”,是说两个人在对着干,互相不服,较劲。 《山乡巨变》:“邓秀梅问‘菊咬筋是什么人?’”“菊咬筋”大名王菊生,是一个比较难缠的人。对比较难缠的人,益阳人会给他取个小名,叫“某咬金”“某某咬金”,与叫“某痞子”“某某痞子”用法相似。也有写“咬筋”的,那是没有打通这个词与程咬金故事的联系。 顺带说一下,益阳人称小虫子为“ηàηà几”,这个“ηà”写出字来就是“咬”。益阳人读“咬”为“ηà”,可能还是古音。之所以称虫子为“咬咬”,就因为在过去那种环境里虫子一直困扰人,防不胜防的咬人。 流氓阿飞 “流氓”古今意思不一样。《诗经·卫风》有一首诗《氓》,讲一个被遗弃的女子对前夫的控诉。她的前夫就叫“氓”。《说文》:“氓,民也。”古代民与人含义不同,民是下等人,人是上等人。唐朝后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才将两个字意义相通。“氓”本义为“自彼来此”之民,即移民。这种人离开自己原来生活的土地,往往生活困顿;如流浪久了,其道德水平还极易下滑。因此,后来就以“流氓”一词形容道德低下的人,益阳人也称之为“流民”。长沙人称这种人为“水老倌”。 那么,“流氓”后面有时何以还带个“阿飞”呢? 原来,“阿飞”是上海和香港人所称的“流氓”。上海话和粤语称呼人多在名或姓前加“阿”表示亲昵。1949年前后,许多人由上海迁居香港,香港人的“阿”用得更泛。 “阿飞”本指旧上海在社会游荡,惹是生非的少年;用现在的概念来讲,就是问题少年。在戏剧、电影以及后来的电视里,对阿飞多有描述。1990年王家卫导演过一个有名的电影《阿飞正传》。影片由张国荣、张曼玉和刘嘉玲主演。张国荣成功塑造了一位孤傲叛逆的浪子形象。《阿飞正传》获得第10届香港电影金像奖5项大奖。影片对问题少年旭仔寄予了更多同情,真实再现了1960年代初期香港年轻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状况。 也许当年在上海真有过一个问题少年叫阿飞,但后来“阿飞”成了这类人共同的称谓。 残席·了残 残席,本义是宴席临近尾声,构词如棋的“残局”,但经常并不用来讲宴席之类的事而用其引申义,用于事情到了要结束时,不做完不好,或开了头的事,一定要了结。比如说“这个事搞残席了……”后面往往接着说,就算是有难度也一定要完成。与这个词意思相同的,益阳还有一个说法“打湿了脑壳,要剃”。 平时说得多的是“了残”。了是结束,残是残局,了残就是将事情做完。只因湘方言的残与难读音相同,许多人以为“了残”是“了难”,并且在日常生活强调“了难”的意项:了却难事。因为有“行百步者半九十”的道理,事情的最后阶段往往麻烦更多,难度更大,因而“了却残局”也确实有“了却难事”的意味。故此,读来同音的这个词,写为“了残”还是“了难”,得看场合而定。 煞气·来煞 “煞”在民俗里是一个很神秘的词,凶神、恶鬼都可谓之“煞”。有凶神恶煞、煞神、煞星等词组。与新丧之人相关之“煞”最多,并且有诸多禁忌。办丧事的过程中,须处处留意,小心犯煞。旧俗谓人死若干天后,魂魄会返回故宅,有煞神随之,称“煞回”。若碰了“煞”,人会得大病,甚至死亡。 不过,在益阳口语中,“煞”被人性化了。如人犯“煞”,可能发狂,于是将人生气、发怒、反击,讲成“来煞”;如果某人言语少,威严,让人敬畏,谓之“有煞气”。如《山乡巨变》:“……还讲,他会来煞你了。”该书另一例:“左右邻舍说:‘盛家翁妈有煞气。’” “陈煞”,指食物存放久了变质,如说“你买的吃的要快点吃咧,要不会陈煞。”老辈子有言“宁愿多吃,不愿残煞”,“残煞”指剩下而浪费的。 还有一词“煞行”,指干什么特别在行,尤其指捕鱼、钓鱼。“煞行”极言这种人像是鱼的“煞”,只要出手鱼就遭殃。“行”是效果好的意思。 收脚迹 “收脚迹”是民间迷信的说法。一说,人死后灵魂会到自己生前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一遍,以收走自己的足迹;再一说,人死之后鬼差会帮死者再走一遍生前的路,收走足迹。只是这个词里的“迹”,有人漫读成jiān,让人迷惑,以为是别的字。《山乡巨变》:“听老人们说,人死了,魂魄要到一生走过的地方收脚迹……他想起了华容。”这是对谢庆元自杀过程的描写。也是“收脚迹”一词首次正式出现在益阳人写的书里。 日常生活中,“收脚迹”还用来咒骂孩子。如果孩子调皮,老是在外面疯玩,母亲可能会骂他:“一天到晚不落屋,收脚迹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