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说字】益阳人的“不服汉” 谢国芳 “不服汉” 武汉人吵架时,表示互相不服,会说“老子不服周”;与之相似,益阳人有“不服汉”的说法。只是方言读“汉”成“韩”,让人有些迷惑。 楚国在商朝时就是南方大国,向来自尊而自大。至商末,商的国力大衰,礼崩乐坏。楚国在周国伐商之初,尚牵制商军,支援周。牧野之战后,楚国见周已强大,渐渐中立,甚至支援商王,因此引起周的愤恨,从而埋下仇怨。 周得天下后,仅仅封楚国为子爵。楚国对周也始终若即若离。周昭王时,楚国频频用兵于周的南方属国,基本并吞南方。周王大怒,召集联军,大战于楚。最终,周朝联军败于汉水,周王溺毙。周败,不敢用兵于楚,于南方封申、邓、息三国以制楚,周、楚基本相安。但是楚国已经开始“不服周”了。周王朝东迁后,国势衰微,楚国并吞申、邓、息三国,将战火烧到郑国边境,并自称为王,公然不服周。后来,楚虽败于秦,但楚人不屈性格在“不服周”的口语中流传下来了。而且,楚对秦的不服更过于周。“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语见于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就是这种楚人精神的标语。后来灭秦的项羽、刘邦以及他们的班底多是楚人。 益阳人的“不服汉”,往往表示个性倔强、不好合作等,且泛用到物件上,如竹、木等材料不直、翘起,也谓之“不服汉”。汉朝立国之初,赵佗自立为南越王,不服汉朝管辖。朝廷两次派陆贾出使南越,说服赵佗对汉称臣。益阳有陆贾山的传说,说他出使时经过益阳,且小居于资江南岸的陆贾山。按说益阳人应接受陆贾的观念——“服汉”,怎么反倒是“不服汉”呢?可能是两个原因:一是这个传说不见于正史,陆贾与益阳没有关系。陆贾山可能与谢林港的构成格式一样,陆与贾之间是并列关系,“陆贾”二字与汉朝名人陆贾无关。二、益阳人多是明清江西移民的后裔,现在讲的话里多江西人的词汇,观念也可能是江西人的。 另外,“不服汉”还漫读如“不服行(行业之行)”,实际运用中也确实有不服行中之人的意味。可能有的场合应写为“不服行”,聊备一说。 尽 尽,益阳话有两种读法。义为完毕、极、最时,多读lǐn,与普通话用法相同,如用尽、说不尽、取之不尽、尽头、山穷水尽等。尽上,以形容状态处于最顶峰,如说“某人正在尽上”。“尽光”为益阳特有,表示彻底没有,此处的“尽”读四声,“尽光”读如“令光”。 尽的另一用法普通话少用,读jin(五声),义为放肆、坚持到底等,如尽搞得,尽打来,尽量(吃、喝、玩等),“先尽小伢子吃”“开会不要就一个事尽讲尽讲”等等。 后一种用法吴方言里也有。《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原来三巧儿酒量尽去得,那婆子又是酒壶酒瓮,吃起酒来,一发相投了,只恨会面之晚。” 相赢·得授 相赢,义为便宜,益阳人经常讲。周立波《山乡巨变》:“我有个吉凶,你做老妹的,也不忍心在一旁看相赢吧?”《暴风骤雨》:“他老伴是搭伙来的,还带来一个能扛半拉子活的小子,他自己觉得是占了相赢。”由上面两个例子可知,“相赢”一词南北都用。而且,古时就有,明朝成书的《古今小说·陈御史巧勘金钗钿》:“梁尚宾听说,心中不忿,又见价钱相因,有些出息,放他不下。”只是将“相赢”写成了“相因”。 相,义为交互,引申为交易、做生意。在交易中赢利、占便宜,就谓“得相赢”。益阳人讽刺爱占相赢的人为“只讨得媳妇,嫁不得女”。也以隐语“湘阴”(谐音“相赢”)来讽之,如说“你这个人只怕是湘阴来的呀!”就是说对方爱占相赢,贪小便宜。 相赢有一个近义词“得授(lǒu )”,也有得利之义,但两者明显有别:得相赢,双方有一个交涉过程,得利的一方是赢家;得授,被得利的一方是主动让利,其中有友谊、亲情在起作用。如,“我过去得过他的授”就不能换成“我过去得过他的相赢”。 另,益阳人将普通话的“给”说成“把”,如“我把他钱”。别人把的,自己得的就是“授”。自己买的东西多了,转卖点给别人,叫分或匀,这时买方会自言是“受了某人的东西”,如果以为便宜,买方得的是相赢,而不是“授”。可见,益阳人将“授”与“受”这对反义词分得很清楚。 娃晬 “娃晬”,民间谓之“抓周”,是婴儿周岁时的一个小仪式。晬,义为一个成整的时间概念,如周岁、周时(如一日夜、一百天等)。晬,普通话读zuì(与最同音),在益阳这个字读成了zhōu(周)或zhāo(朝)。 “抓周”习俗可上溯到南北朝时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记载:“江南风俗,儿生一期(即满一周岁),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 到唐宋时期,这一风俗在全国各地盛行开来,谓之“试晬”或“周晬”。元代和明代,此习俗被称之为“期扬”,到清代才有“抓周”“试周”之称。 抓周时,摆放试儿物件的盘子叫晬盘,整个仪式也叫晬盘。益阳民俗,生了孩子亲戚要来贺“三朝(出生三天)”,带着礼物来祝贺,叫“打三朝”。婴儿一周岁时亲戚来“打娃晬”,方言念如“打哇朝(zhā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