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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治理方式,深化平安建设——盘点益阳政法综治的2016
2017-1-6 16:41|编辑: 李倩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10141 |举报

  益阳在线1月5日讯(通讯员 刘奕芸 记者 李倩)2016年,全市政法系统各级综治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综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要求,突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创新治理方式,深化平安建设。

  创新诉前调解机制

  今年4月在南县试点,推动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后在市、县法院建立诉调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完善诉前调解机制,为依法及时化解诉讼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探索了新路子。至8月底,南县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借贷、劳动报酬和农村土地、山林、水面经营权等诉讼纠纷90件,及时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平安、保障群众利益。与去年同期比较,诉讼案件结案率提升12%,进入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下降10%,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新“四位一体”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市综治委牵头,建立了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构益阳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及其调解委员会,总面积1760平安米。市医调委下设调处中心、医学鉴定中心、理赔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四个中心”,明确市综治办牵头,市司法局、市卫计委为执行主体,共选派聘请了7名专业人士作为专职调解员,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聘请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等25人为兼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了由332名法学、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市医调委调解纠纷不收任何费用,其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等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创新调处、鉴定、赔偿、法律服务“四位一体”调处模式,积极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互动。截至目前,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131起,成功调处97起,正在调解的21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9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推介。

  完善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化解机制

  今年4月份,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抽调3名政法干警常驻办公,按照“统一登记受理、依法转办交办、跟踪督查督办、及时呈报终结”流程,形成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接访模式。截止8月底,共受理群众来访688人421案次、群众来信63件,转办交办107件,办结77件。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率先推动律师进入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市直政法单位信访接待室值班,引导信访当事人走法律程序解决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目前,共派驻律师54人次,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6件。

  推动“三大融合” 提升综治信息化水平

  南县作为益阳市综治创新试点县,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应用实战”的思路,通过推动“三大融合”,有力提升了综治信息化水平。一是综治E通与网格化融合联动,实现了城区与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100%覆盖以及综治E通与社区(村)网格信息全面对接和转换利用,人户关联、人业关联、人户关联达92%以上;二是综治信息平台与公安报警服务平台、县长热线平台融合联动,形成了24小时值班运行机制,实现了警务、非警务以及民生事务、平安建设事务的有效分流与联动,确保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综治视联网与天网工程融合联动,通过组织千名政法干警、党政干部,开展联门店、联社区、联村组、联网格的平安创建活动,实现联动发现、联动处置、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新模式,有力推进了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创新“五位一体”交通事故联调联处机制

  从2010年开始在赫山区试点,总结完善“赫山工作模式”后,2012年在全市交警部门建立并推行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保险理赔、法庭审理“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联调联处工作机制,2014年增加快赔快处变为“五位一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中央综治检查督导组专此来益进行视察并给予高度肯定。今年按照省综治委(办)的指导和要求,促推保险行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主动作为,让相关保险公司真正成为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损赔责任主体,全程代理事故车主先期处理有关事宜,着力打造交通事故联调联处升级版。

  创新1+X网格化服务管理“益阳模式”

  2014年,益阳市建成全市1+X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平台,实现了中心城区与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100%全覆盖,形成了“党政全面统筹、综治强力协调、部门协同配合、基层积极参与”的工作特色。《法治日报》对网格化管理“益阳模式”零距离服务民生进行了专题报道。去年底,市级综治信息化平台与网格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创新青少年养成实验教育模式

  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益阳市青少年养成教育实验学校”(工读学校),切实解决社会留守儿童、有叛逆行为的个性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问题。近两年来,益阳市、沅江市两级政府共投入1800多万元,帮扶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创新的个性青少年养成教育实验模式作为湖南唯一入选的典型经验,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推介;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日报、光明日报、《湖南教育》进行了报道。

  创新特殊涉毒人员集中收治机制

  从2010年开始,建立了集警示惩戒、教育帮助、治疗救助于一体的“益阳市特殊涉毒人员收治中心”,依法对尿毒症、癌症等特殊涉毒人员进行集中收治。在桃江县建立了“涉毒艾滋病人关爱中心”,对涉毒艾滋病感染者进行集中收治。收治中心成立后,解决了过去危重病涉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无法关、无处关、管不住的问题。省综治办和省禁毒委通过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力推益阳经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了专题报道。

  创新推出“和为贵”电视调解栏目

  在市综治委的主导下,市司法局与益阳电视台联手推出“和为贵”栏目,成立了“和为贵”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万事和为贵,人和万事兴”为宗旨,主动调处民间矛盾纠纷。2010年以来,共播出节目1100多期,成功化解纠纷1100多起。目前,“和为贵”调委会已拥有由27名律师、5名法院离退休专家、108名司法助理员、4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构成的“和事佬”人民调解员队伍。“和事佬”义工团队当选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桃江县率先实施法治教育进课程

  2015年8月,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实施方案》(桃政办发﹝2015﹞39号文件),决定从2015年下学期开始,在全县各学校3-8年级开设专门法治知识课程,并对课时、教材、师资、督查、考核等作了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小学法治教材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不同年级分类施教,通过与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商定,选定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治教育》读本为教材。县法治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还专门为该读本编写了序言。每学期在全县中小学发放《法治教育》读本48000册,做到学生人手一册。从全县各校中选用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思品课老师或者政治老师担任法治教师,确保授课任务的落实。从2015年下学期开始,全县中小学3-8年级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落实在课程表上,小学生每周1课时、中学生每周0.5课时。目前,全县168所中小学校986个班级上法治课1.3万多堂(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多人(次)。今年6月,这项工作获评了“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安化县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由县司法局牵头推荐和组织,推动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建立联系点。各村(社区)均明确专人与服务律师保持双向联系。在全县统一制作“服务律师信息公示牌”,在各村(社区)公示栏及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向群众公布律师姓名、执业机构及地址、执业证号、联系方式(电话、微信、QQ)等基本信息。每个村(社区)配备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律师统一制作进村(社区)服务便民联系卡免费向群众派发。各联系点按照一村(社区)一台帐的要求统一建立服务台帐,及时登记进村(社区)服务情况信息。目前,每名律师联系村(社区)5个左右,每季度到联系点1次以上,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县财政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各乡镇政府为受聘律师事务所提供2—8万元不等的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县司法局为律师进村(社区)提供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对律师开展法制培训实行奖励和补贴。目前,全县已有65名律师先后与42个社区、256个村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协议。协助村、社区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和管理制度50多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件,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0件,开展法律培训授课55场,办理法律援助78件,办理其他法律事务100多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效打通了律师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了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深化户籍改革破解上户难问题,落户门槛全面降低

  中心城区取消原来需缴纳一年以上社保金的落户条件,进城农民(含流动人口)只需有稳定职业或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缴纳城镇社保金就可在益阳中心城区落户。继续执行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来益投资兴业的、大中专毕业的及其直系亲属在益阳中心城区落户的鼓励政策。县城和建制镇按需落户,即凡在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口,均可无门槛在生活、工作地落户。对不符合条件或不愿在城镇落户的农村户籍人口,实施居住证制度,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挂钩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二是破除出生人口上户的“土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布新生儿上户必备材料和办理流程,明确规定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申请者只需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等不再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实行在派出所、县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市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对3岁以下无户口人员均可办理户口登记。三是推行凭亲子鉴定结论上户。针对部分小孩无出生证无法上户的问题,市局明确规定只要DNA鉴定结论为亲子关系就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开展为特困无户人员送温暖活动,挤出10万元办公经费为100多对特困家庭母子免费进行亲子鉴定。截止目前,近3000名无出生证的小孩已通过亲子鉴定成功登记上户。四是推行凭民警调查材料上户。充分利用“一村一警、一社区一警”工作机制,在民警深入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推出凭民警调查材料上户的举措。对于不在医院出生的特困无户人员,由驻社联村民警上门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后,凭接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及民警调查材料办理出生登记。五是创新医院出生直接上户。为方便新生儿登记上户,从源头上防止人口信息出现差错,在全市妇幼保健院启动新生儿在出生医院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直通车”试点工作,科学设定由出生医院申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批、出生医院打印并发放户口页给申请人的工作流程。目前共办理新生儿上户登记近2000人。户籍制度改革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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