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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立足三农,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016-12-23 09:44|编辑: 李倩|作者: 记者 李倩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6825 |举报


     益阳在线12月22日讯(记者 李倩)12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段正福就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是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随着农业现代化,我市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供销社仍是承担重任的生力军。然而,目前我市供销系统存在联系农民关系上不够紧密、为农服务功能不完备等问题,开展改革,就是立足问题,破解难题,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让其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今年10月18日,《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益发〔2016〕11号)正式印发。其要求变现在五个方面:一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三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提升为农服务实力。四是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激发为农服务活力。五是加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资金扶持、优化政策环境。《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即将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目前,全市供销系统有基层社89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05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23个。但这些基层组织还十分脆弱,需要升级改造基层服务网络。《实施意见》从益阳实际出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改革之重,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县供销社及基层社职责职能,提出要全面推进县级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社建设和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加快发展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努力构建供销合作社县、乡、村完整的基层组织体系。供销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加大资金支持方面,市、县两级财政要注资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建立合作发展基金,安排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在政策支持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允许联合社争取的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社有企业,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大型农产品收集市场、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冷链仓储和零售终端。鼓励合作社利用现有经营场所、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和职工保障性住房。另外,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税收优惠的,由税务部门按规定予以支持。引导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规范注册登记,允许供销合作社企业和基层社使用“供销合作社”字样等等。

  段正福表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任重道远,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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