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党中央领导集体人民政协事业伟大贡献 内容摘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2002年以来,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奠定了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二是首次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写入了全国党代会工作报告,推进了协商民主进程;三是推动了全国各级各地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了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四是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06]5号)(以下简称《意见》)并重新修订《政协章程》,推动了人民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五是选任非中共干部担任国务院部门正职,取得了多党合作的实质性突破。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六十年来,人民政协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历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体政协工作者共同奋斗的结果。我认为,2002年以来,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的伟大贡献,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奠定了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六十年来,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一方针的指引下,目前,拥有七千余万之众的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卓越、执政地位巩固,已形成了对全国各级各地、各行各业的绝对领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载体与重要形式,为什么还必须存在,应该开展些什么工作,朝什么方向发展?这是各级党政领导和政协工作者首先必须弄清楚的主要问题。在吸取国际国内发展经验,反思前段工作教训的基础上,胡温为首的新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调整了发展思路。一改过去那种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主要模式,以GDP的高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科学发展为模式、以民生工程为重点、以科技自主创新为手段、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完善并逐步实施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同时,《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 1、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 只有科学发展,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鉴于前几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和近两年来世界金融海啸所引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社会危机,以及国内的群体性事件和高污染、高消耗、高增长的发展模式,我们更加认识到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极端重要性。实践证明,人民政协在促进实现科学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①科学发展的关键是科学决策。众所周知,人民政协具有智力密集、渠道畅通、位置超脱、时间充裕的优势,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所提的建议、所作的批评,有利于党政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别是在各种规划当中,决策的民主化,才能实现科学化,从而做到全面规划、长远规划、科学规划;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做到“不折腾”或者“少折腾”。 ②有效的民主监督可以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人民政协卓有成效的民主监督工作,可以避免或减少工作的失误,可以适当避免少走或不走弯路、岔路、错路。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党委政府采纳后,可以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③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蓬勃发展,有利于统筹兼顾,实现以人为本。近几年来,在全国政协及各级政协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蓬勃开展。通过人民政协的社情民意工作,可以广泛地收集民情,真实地反映民意,充分地集中民智,有效地化解民瘼。从而达到统筹兼顾,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目标。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①实现政党、民族、阶层、界别之间的友好合作,构建“条条”之间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人大代表以各省级地方政府为单位产生,通过人大工作,实现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这种“纵向”和“块块”之间的制约、平衡与和谐。而政协委员是按界别产生,各党各派、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精英与头面人物聚集在人民政协这个大家庭里,通过各种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碰撞、交流、妥协,最后达成共识,实现“条条”之间的和谐。同时,政协委员亦官亦民、非官非民,生活在群众中间,上联党政直达中央,下联群众直达底层,各种社情民意可以畅通无阻地自由表达。并且,中央的各种大政方针,亦可通过委员的言传身教、典型示范,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与贯彻执行。这样,有利于实现各条条精英与精英之间,精英与草根大众之间的和谐。因此,从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式来看,也是逐步实现主权在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②人民政协是实现国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力量。众所周知,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政治上的最大包容性。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海外华人分布广泛、人数众多、力量不小。对中华民族的发展与建设,有着巨大的不可忽视的独特作用。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华侨是革命之母。”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政治观点所构成的意识形态极其丰富,而这种多样、复杂的意识形态,都可相容于人民政协这个大溶炉。“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海内外华人的大团结、大联合,有利于带动国际交往,形成广泛的民族联谊,从而促进国际关系的和谐。同时,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定位于群团组织,属于人民外交的范畴。在国际关系的敌、我、友三种势力中,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朋友,逐步分化孤立瓦解敌人。并且,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一党执政、多党参政,这种政党制度,既能够被其它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也能够被其它多党制、两党制的国家所接受。因此,六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有利于促进国际关系的和谐。 ③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实现团结和谐。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最关键的内容。而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之一,唯有充分发挥民主,方能实现真正的大团结、大联合。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监督是最高形式的监督。失去民主,不可能有法治的公平、正义。而在现阶段,我国主要的民主形式是两种,即以投票为主要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以协商为主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我国的人民民主的制度,则除上叙两种制度以外,还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村民(居民)自治制度两种。因此,无论从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还是从制度设计来看,人民政协组织都必须加强和扩大,人民政协的作用和功能都必须进一步发挥。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证明了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常必要;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应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从而充分证明了新时期人民政协存在的必要性。同时,这也奠定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也就是说,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的中心工作,就是研究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与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在此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进而推动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现在,全国各级各地政协都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政协工作,以促进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履职为民为第一要求,以构建和谐作为第一目标,促进了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从而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进程。 二、首次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写入了全国党代会工作报告,推动了协商民主的蓬勃开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这在中共党史上,还是第一次。随着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协商民主的蓬勃发展。 1、初步明确了协商民主的本质与原则。在“洋为今用、古为今用”的研究方法指导下,近两年来,关于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风起云涌。现在,一般认为,协商民主本质上是一种直接民主、妥协民主、柔性民主和包容性民主。科学的协商民主应贯彻六大原则。一是平等性原则。即协商主体之间应是政治地位平等、组织上独立。二是参与性原则。即要尽可能尽量多的反映真实的社情民意。三是开放性原则。即要协商主体双方或多方都充分知情,不能只一方知情。四是程序性原则。即不管结果如何,该走的程序不能少。五是责任性原则。即协商主体应抛开小团体和私人利益,一切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一切为人民说话,做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六是实效性原则。即以协商成果产生的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调动协商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如果说了也白说,则会打消协商主体的积极性。 2、推动了对政治协商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动了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这一命题在党代会上提出,也就变成了执政党的自觉行为与坚强意志。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政协开始反思和总结过去的政治协商工作。思考其协商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成果的转化、机构的设置等,还存在哪些错误和不足之处,应该如何加以改进等,撰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并以《政协章程》和《意见》为依据,起草了“关于政治协商的规定”等类似文件,推动了各地各级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3、调动了各级党委开展政治协商的主动性。毋庸讳言,在当前形式下,在中共党委政府与人民政协这两大协商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党委,在明上情、知下情、学习理论和政策等方面,大多走在政协之前,且有着更为庞大的机构与更加广泛的信息来源。如果再加上对基本政治制度认识的不足和对人民政协独特优势的认识不足,就很容易使政治协商走过场,甚至懒得协商,连形式都不要了,从而闹出了许多政治笑话。如“只协商不采纳、以通报代协商、先决定后协商,以及不知道找谁协商”等。十七大的这一表述,使各级党委充分认识到,必须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从而提高了各级党委的政治协商工作主动性,个别地方从原来的要我协商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协商。 4、进一步调动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积极性。如果党委采取一种应付式的态度来协商,协商的结果也不采纳,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打消人民政协协商的积极性,形成“白说”的局面。十七大的这一论述,使各级政协工作者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可以此为依据,委婉批评个别丧失民主政治意识和政协意识不浓的党政领导干部,争取把正确的、良好的建议纳入决策程序。因此,各级各地政协切实加大了调查研究和建言立论工作,切实加大了会议的组织与会后的追踪问效工作,推动了政治协商工作的开展。 三、推动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了制度创新、工作创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人民政协成立至今60年了,一方面,各级各地政协创造并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需要及时加以概括提炼;另一方面,许多实践中的迷惘与困惑,也迫切需要从理论上来加以研究、探索、解决。于是,在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推动下,人民政协理论这门新兴的社会科学应运而生了。 1、明确提出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概念,并明确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目的和任务。2004年9月21日,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在党中央总书记的讲话中,如此强调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这还是第一次,其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胡总书记在此次讲话中还特别强调:“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这是党中央首次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目的和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正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全国政协举办了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和关于邓小平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除获奖论文作者外,还有部分省、市、县级政协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全面传达了中央的有关精神,调动了全国各地研究人民政协理论的积极性。从此以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蓬勃开展,迎来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春天。 2、逐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①理论基点问题。人民政协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社会科学,其理论支撑是什么?1994年12月,由人民政协报和深圳市政协联合举办的“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即开始成为一个焦点问题。有一点论者,即马克思主义的统战理论;有两点论者,即加上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因为在《宪法》的序言中,关于人民政协的表述,一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2006年12月20日,贾庆林主席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系统深入地阐述为“三点论”,即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这是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所取得的重大突破,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实质性进步之一。 ②人民政协理论这一概念的内涵与理论体系问题。什么是人民政协理论呢?一般认为,人民政协理论是以人民政协为研究对象,是关于人民政协产生、发展及其活动规律的科学。其研究体系是互为联系的九个方面:一是有关人民政协历史的理论;二是有关人民政协性质的理论;三是有关人民政协关系的理论;四是有关人民政协组织的理论;五是有关人民政协委员的理论;六是有关人民政协制度的理论;七是有关人民政协任务的理论;八是有关人民政协活动方式的理论;九是有关人民政协未来发展趋势的理论。 ③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方向与工作方法问题。根据贾庆林等全国政协领导的有关讲话内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是四个方向:一是人民政协基础理论研究;二是古今中外民主政治理论等相关理论的比较研究;三是方法论研究,亦即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研究;四是经验总结,亦即靠实践解决问题,用经验推动工作。在研究方法上,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二是要坚持面向实际,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三是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根本方法;四是要坚持协调配合,形成人民政治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 3、初步研究并总结了四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基本思想与基本观点。作为人民政协工作者,应该了解和掌握人民政协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现在,一般将它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思想,有力地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创立和发展”。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的奠基时期。这一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的主要内容是:(1)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建立独立、自主、和平、统一的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2)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3)人民政协是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民主人士的伟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是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机关。(4)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中居于领导地位。(5)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在我国将长期存在。(6)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是:提出意见,调整关系,讨论人事,协商国际问题,组织学习。 第二阶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全面开创了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这是人民政协理论基本框架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的主要内容是:(1)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历史依据。(2)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3)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4)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5)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6)人民政协的组成原则是,广泛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为利。(7)要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坚持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让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反映出来,应当成为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和工作作风。 第三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这是人民政协理论的成熟时期。这一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的内容集中体现在江泽民同志有关人民政协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着作中,主要观点是:(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显着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重大问题上民主协商、科学决策、互相监督。(2)选举和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3)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4)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主要职能。(5)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特色,发挥优势,是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6)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为实现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服务。 第四个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把人民政协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这是人民政协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推动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和实际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3)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要推动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4)人民政协要适应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5)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出,人民政协理论从奠基到形成到成熟再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既是一脉相承的,又是与时俱进的。需要指出的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这第四时期,既是人民政协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时期,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最活跃的时期,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黄金季节。 4、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成立为龙头,全国各地纷纷成立研究机构。2006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正式成立了,选举郑万通为会长,选举原冬平为秘书长,创办了会刊,这标志着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有了专门的研究机构、专门的研究队伍、专门的理论园地。贾庆林主席在成立大会上的长篇讲话,更是对人民政协理论的一系列宏观的,重大的问题进行了精辟阐述,为全国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令全国的政协工作者为之振奋。于是,各省和副省级城市也成立了研究会,随后,大部分地级市也成立了研究会。至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各级研究会上百个,会员近万人。同时,比照全国政协研究室的级别与规格,省级政协研究室升格为正厅级,部分地级市政协研究室升格为正处级,各级政协机关也开始拥有了专门的研究机构与研究人员。从而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迈上了经常化、专业化、程序化的轨道,有序运行、成果斐然。 5、取得了四种类型的丰硕的理论研究成果。各级政协一年一度的理论研讨会,推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理论研究成果。一是人民政协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是东西方民主政治理论比较研究成果;三是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等运用于人民政协工作实践的方法论研究成果;四是全面总结各地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创新经验总结的成果。从全国范围的影响看,最有效果的当属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理论的蓬勃兴起,其与票决民主的比较研究、与西方协商民主的比较研究、与我国古代的君臣共治的共同执政、和平相处的小朝廷共和政治的比较研究等等,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推动了我国政治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四、推动了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众所周知,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所产生的意见、建议,需要转化为执政者的意志,才能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有关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建设,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政协工作的制度,二是人民政协制定的规范内部工作的制度。从实践来看,前者更具有重要意义和决定性意义。 1、《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以中共中央文件这种郑重的最高形式将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进行集成创新,将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成功经验和丰硕成果加以明确,这是建国60年中的“第一次”。《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指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还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条原则,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这对于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党政领导对人民政协的认识,提振政协工作者的信心,明确人民政协的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原则,规范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和方式、强制各级党委政府采纳政协意见建议、切实抓好人民政协“四位一体”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都具有空前的重要意义。 2、与时俱进,重新修订《政协章程》。2004年3月,重新修订了政协章程。这次重要修改,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六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的论述,全面吸收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积累的成熟经验,集中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十几年以来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丰硕成果。此次修改,对政协委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权利和义务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加以规范。《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行为准则,此次修订,使之更加科学、系统、规范。 3、《意见》与《政协章程》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人民政协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进程。我国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国家,且中共是“直接执政”,所以,《意见》的权威性、强制性是不容置疑的,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会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予以贯彻落实。《政协章程》新修订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要广泛开展关于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国各地各级先后掀起了学习《政协章程》和《意见》的高潮,并结合本地实际加以细化、量化、具体化,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度。全国各级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了很大的飞跃,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日益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五、实现了非中共干部任政府部门正职的突破,我国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取得了实质性的飞跃 所谓参政,即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政府事务。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让他们(即指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政,就要给他们实权,让他们放手去干。所以,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41名组成人员中,中共干部19人,其他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22人。实现了真正的“共同执政、和平相处,是真正的民主联合政府。但在文革十年浩劫的破坏下,这种做法基本被废除,文革后,才又逐步恢复。但在实际运作中,非中共干部往往是任副职的多,且多为分管旅游、体育等工作,点缀点缀而己。中共十七大后,国务院各部委中,卫生部长陈竺是无党派民主人士,科技部长是致公党中央主席。以胡锦涛为首的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这一“石破惊天”之举,使大家看到了中共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诚意。这一壮举震惊了世界,感动了十三亿中国人民。上行下效,现在,各省各市各县也随之纷纷开展了非中共干部任政府部门正职的“破冰行动”。并且,可以预见,象建国初期那样,由非中共干部出任地方政府、政协正职的情况,也绝非没有可能,而是历史大势所趋,形势的必然。人民政协是党派之家,是培养非中共干部的摇篮。不少非中共人士正是从担任政协委员、常委,开始参与政府事务,进而参加国家政权,走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领导岗位的。人民政协的怀抱可以培养出干部,可以培养出优秀人才。这样,极大地振奋了各级政协工作者,使人民政协工作更加奋发有为。 总之,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本文只是论述了其中一部分,希望大方之家予以批评指正,也希望争鸣与探讨,进一步学习、研究、总结、推广,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 注:该文为湖南省政协“庆祝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