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安化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大发展,在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安化”、“平安安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大发展。全县以三调联动专项组为“龙头”,先后建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家庭婚姻、商会个协等11个行业或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村(社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共有调解委员会597个、专兼职调解人员2106名,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 二是人民调解阵地大规范。按照“八有”、“六统一”标准,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大力重视,先后投入36万元,狠抓人民调解阵地规范化建设。目前,县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均有专门的办公室、醒目的标识标牌、规范统一的文书等;各村(社区)、专业和行业调解委员阵地也得到全面落实,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室。 三是人民调解能力大提升。通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十项制度,推进了工作规范运行;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人民调解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人民调解作用大凸显。全县各级各行业调解组织主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突出开展了“法治安化”、“平安安化”创建活动,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了春耕生产、征地拆迁、“两节两会”等专项矛盾纠纷调处;开展了“二广高速”安化段、“马安高速”前期征拆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 五是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大推进。 从2014年元月开始,县司法局先自筹资金在全县每个乡镇的一个重点村(社区)启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试点。2015年5月25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在听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情况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形成安委纪[2015]2号纪要。明确:同意全面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在该县23个乡镇、517个行政村、42个社区全面铺开。 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案件5320件,调解成功5282件(成功率9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1件2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2件359人次。实现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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